開車族,真的有差那幾秒鐘嗎?行人平均速度只有4公里,車在市區也幾乎都是40-60公里之間,讓一下行人真的有那麼困難嗎?有那麼趕時間嗎....就像左轉車輛,讓一下直行的機車有那麼困難嗎?萬一發生事故,開車多數是財損,但機車或行人,很高機率是死亡,將心比心,如果對方是你的家人,難道還忍心嗎?
在路上,讓一下,除了保障對方生命外,也避免自己捲入交通事故的法律事件中,不管自己的責任分擔比例,難道自己的對,就可以合法將對方就地正法嗎?
腳也不站上去斑馬線,警方還硬要覺得他想過馬路
如果那 行人還有一點跑去警察局大聲說 : 08沒有要過馬路拉
這樣還要開罰嗎
當你不害怕錯過什麼,你就有拒絕一切的本錢
只要行人站在斑馬線上 ,
確實 不管紅燈綠燈 , 行人有沒有要過馬路(或闖紅燈)
只要車輛跟行人的距離在三個白條紋之內 ,
就是要 "停讓"
所以路人站在路旁斑馬線上,
不管紅燈綠燈, 不管路人是在聊天,拍照等等...
外線的車輛 , 全都得 " 停讓" ,
且確認班馬線上的行人 ,有沒有要過馬路,才能通過
最好是有行車記錄器佐證, 以免被檢舉, 還要跑申訴流程,
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器佐證,照目前規定, 還是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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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
所以路人站在馬路中間 , 沒有行人避車島的範圍 ,
不管紅燈綠燈, 不管路人是在聊天,拍照等等...
內線的車輛 , 全都得 " 停讓" ,
且確認班馬線上的行人 ,有沒有要過馬路,才能通過
最好是有行車記錄器佐證, 以免被檢舉, 還要跑申訴流程,
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器佐證,照目前規定, 還是得罰
重點...是每一台經過的車輛都要做"停讓"的動作,
而不是第一台確認 通過之後,
後面就直接跟上去 ,這樣也是不行的,
一定要 每一台 要經過的車輛
都要重複相同的確認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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