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307011 wrote:要享受機車福利 , ...(恕刪) 照你的邏輯,那你家中女性要不要都去裝根假陽X?怎麼可以同時享有跟男人一樣的人權同時,又可以有女性生理差別上的優惠待遇呢?全世界9成有高速公路的國家都開放機車使用,也沒有因此規定機車要去停汽車位還是其他國家都有問題,就我們台灣沒問題?不要整天待在井裡將些不合理的事情理所當然的視為常態,有能力就該跳出去見見世面
fsvbzq wrote:其實我根本沒提什麼車...(恕刪) 你的認知就是基於車種分流禁行機車正確而來的啊,你自己沒發現啊?2002年開放重機進口後,重機一直都是停機車格,2007年開放路權後政府以比照汽車為由強制重機停汽車格,不是因為經過什麼深思熟慮後的決定,只是不顧後果單純比照汽車而已。
tansywen wrote:2002年開放重機進口後,重機一直都是停機車格,2007年開放路權後政府以比照汽車為由強制重機停機車格 當時禁行快車道必須兩段式左轉停機車格也是很多人抗議有的車比較長很難待轉也有說有的車比較大停不進機車格然後出現了後來的規定又發生了新問題政策哪有這樣不是全開就是全關的明顯政府怠政不過我還是希望任何的抗議活動不要霸凌其他用路人
andy0617 wrote:達到訴求,在中午12:30停車尖峰需求前就撤退,個人支持合法理性抗爭。 笑死,分明是不想繼續付停車位的錢才撤退,重機明明只有免費停車時段才會出現搶路邊車位,這種抗爭講的好像已經達到訴求、達到目的,然後下次又繼續出來抗爭,奇怪,不是達到訴求嗎???怎下一次又出來了....套句名言:我跳進來了 我又跳出去了觀感一次比一次不佳
se3p wrote:當時禁行快車道必須兩...(恕刪) 對,然後開放重機路權後,反而不能為了安全去兩段轉,為了安全去兩段轉還要罰錢?那政府自己打臉自己說兩段轉是為了安全嗎?然後可以直接左轉後,警察又說分不清楚直接左轉的機車是白牌還紅牌,所以強制重機掛前牌就是這樣來的,幾年後警政署認為前牌徒增執法困擾發函交通部建議廢除,現在反而是交通部不肯廢除,因為遠通etc只能拍前牌,亂七八糟,爛透的交通部。
我的公升紅牌長度大概210 cm一些白牌大羊 像Nikita 200 車長都220 cm了以前的白牌 Venox, 勁150之類的也比我的車還長但出去還是不會停機車格除非私人車位像seven或星巴克那種車在視線內其他停路邊機車格應該就不可能發生了無非:- 不想跟人靠太近- 沒中柱 被鄰車刮到機會100%- 沒中柱 被吐口水或檳榔汁機會大概87%- 停最旁邊的格子 故意保持距離 然後被人緊貼或多硬插進一台機會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