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行人站在路口講電話卻不走

其實最麻煩是無號誌的斑馬線路口..我家附近50公尺內有二個..剛好又是菜市場..行人都直接穿越雙黃線居多..走斑馬線的又不敢過...車子目前幾乎都會停等..只是等到塞車了..還是沒走..因為另一邊車道車輛沒停..行人就不走..可是對向車道看行人不走也就一直開..這邊的車道就悲劇了..這政策立意良善..只是許多配套方案及設施也該好好想想..不守規矩的人不論走路.騎車.開車做任何事都是一樣(還整包垃圾丟路樹旁)..
aries740409 wrote:
這次修法也只是提高罰款,3600變6000,加上很勤奮的抓違規。
怎突然就變成行車地獄了?
講的好像以前開車都不用注意行人


因為就是你上面說的這種情況,信任原則已被破壞。

相信我,只要這情況維持下去,就會有越來越多吃飽沒事幹的人,跑去玩『馬路癱瘓大作戰』,畢竟只要站在那裡裝作要過馬路,所有車輛就只能減速、甚至停下數秒。

再有勇氣一點,有些人說不定就效彷中國大陸的『暴走健身團』,組一群人在斑馬線上來回穿越,甚至看沒警察的話,紅燈也照闖。

反正…汽車不讓就是3600,敢撞下去就是全責,都不敢的話,就乖乖塞到等警察來吧,等警察到場時,他們再一哄而散,以台灣警察那鳥樣,通常也不會再去抓人。

然後他們就再找下一個路口繼續『健身』。
車輛不禮讓行人 要罰6000

那行人闖紅燈、滑手機、要走不走、用衝的

罰不罰? 罰多少? 500? 差12倍


何況行人屁股沒車牌 科技執法也沒用 檢舉魔人也沒輒

警察攔下來他沒帶身分證 你有看過警察抓行人的?
第 92 條
1.汽車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2.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半秒鐘。

有看到漏洞了嗎?
停車 手勢示意行人先行 對方不走多半會搖手等表示 就可開車了 現在多數有裝行車記錄器 可標示一下 萬一被開單 也好找到影片
(前檔太黑的 行人看不到 就… 應要立防曬紙透光度標準了)
HHLZR

罰單寄來都多久了 很多紀錄老早就覆蓋掉了 而且紀錄器廠商會建議 紀錄器一個月至少格式化一次以免當機.... 真的不要害人

2023-07-03 11:55
紫色晨霧 wrote:
停車 手勢示意行人先行 對方不走多半會搖手等表示 就可開車了 現在多數有裝行車記錄器 可標示一下 萬一被開單 也好找到影片
(前檔太黑的 行人看不到 就… 應要立防曬紙透光度標準了)


你講的是正常的情況,但現在…很明顯不會是正常。

附帶,哪怕他先跟你搖手,你準備開過去時他又忽然立即走上斑馬線,你怎麼辦?還是只能再急煞,因為依照帝王條款,你沒煞住,就還是6000、你撞下去,依舊全責。

這是你就算有啥行車記錄器也沒屁鳥用的,頂多就是把影片貼到社群上來一波取暖而已。
行人有用路權,機車族、汽車族就沒有用路權嗎? 這種半套的法令就這麼通過,好一個民進黨,好一個執政團隊,一群不食人間煙火的高學歷份子
台灣這叫全世界第二智商高的地方? 沒人想 到 既然有人不想舉手示意要過馬路... 那乾脆 就在斑馬線頭設置一個 即將過馬路的示警區域 或裝置 提醒駕駛人即將要過馬路嗎 ... 如果行人不過馬路占用示警區域 就重罰行人 這樣不行嗎

週六晚我在不熟的閃紅燈路口,停等站在斑馬線上等倒垃圾的人群,等了差不多6分鐘,垃圾車也無法駛入定點,才被人驅趕,不知會不會遇到魔人檢舉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