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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等被鏟飛

經過斑馬線撞行人扯A柱
撞前面停等的騎士扯煞車失靈
怎麼這些肇事者總是這種千篇一律的說法…………
看起來像是謀殺,完全沒有不小心的感覺
希望法官衡量一下實際的情況
不管怎樣~! 這垃圾駕駛一定是負"過失"責任!
台灣法律對過失犯的處罰就跟搔癢一樣~!! 沒事啦~。
ninidogs

是啊!!! 明明是懶覺失靈惡搞,居然是輕輕的過失責任而已

2023-06-13 12:30
npnpnp1979

[+1]

2023-06-13 13:49
像這類閉眼開車的,
應該都強制他們去敵國生活,
並配給一台坦克鈑金的車輛,
他們每天只要開車就好。
jxv wrote:
2023/06/12...(恕刪)

可能是屎在滾
這下褲子一大包了
雨刷擋住視線死角.....
tansywen wrote:
沒有做好防禦性等紅燈嗎?


錯了!

騎機車太危險,沒事請多多開車出門,開車不用風吹日曬,還有一堆特權,出事還有人會幫你講話,多好....
jxv wrote:
不僅行人走在斑馬線要向後看,機車停等也要向後看,否則是不合格的用路人


總之就是沒有「防禦停等紅綠燈的觀念」,命是自己的,在路上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
標準欠私刑教具的三寶....別人命不是命...最大問題在刑度太低...
下雨天為什麽要騎車?
出門為什麽不開車?
開卡車不好嗎?
你不會閃喔?

好幸福的何不食肉糜~ 發廢文、說廢話、做廢事
webb6688

絕對支持,小弟開連結車的..嘿嘿嘿

2023-06-13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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