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硬是不讓繞過去說快撞到...這不是路怒症找碴是什麼?
若真的撞到,可不是一般車禍...
告訴你,
一般的車禍叫做意外,意思是「意料之外」
無意的才叫過失,需要判斷肇責
保全擋路上的車,在揮車出來,你已經看到了!!
你不服指揮硬幹上去,出事不叫過失,是叫蓄意,可以告你刑事傷害罪!
監視器調出來...有人跑到馬路車道上(保全),有狀況你不減速停讓,還逼近
我覺得你還是別上路好了...
保全沒權利擋車,你有行車紀錄器~
可以報警可以檢舉!!
我沒護航,我完全支持矯正違法指揮的行為~
但你是在激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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