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a123456 wrote:
選舉快到了
做做秀,騙騙選票
交通法規主要只有規定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其他標準都是後面定的
道交44-2:「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法規明文寫出「暫停讓行人」,就是一定要停下來,不然就是違規。
什麼叫做其他標準都是後面定的?

Dempsey
首先,我隔熱貼的超透明,所以我覺得我能問一下。第一,我很好奇那些每天遇到事情就嘴隔熱紙的人,有沒有開過車?第二,你真覺得只要禁止(就算全部禁止貼好了)就能解決問題?(恕刪)
這位朋友 大家互相交流討論都是好事
但字數有限制 我另開一樓回覆
第一 : 我第二段有寫跟本主題沒關係
但跟我認為交通改善有關聯
交通問題各環節都有所連貫
行人地獄與交通亂象不存在單一原因
蝴蝶效應 關關都有影響
更何況行駛於燈光較暗的道路
例如中南部或隔壁樓 裡的台中太平
即使只多0.5秒~1秒的判讀 足以讓雙方避免事故
第二 : 沒有說禁止
我說的是透光度本就要有規範
絕不是放任市場亂來再說是自由經濟
如樓上有人說
買七台車說不貼隔熱紙 根本毫小
即便是真 為我國極少數消費者
原廠燻黑玻璃最好全車都黑
騙人沒買過車是吧?
車輛前三片若透光度較高的隔熱紙
有益於行人跟駕駛者的互動
讓兩方有更清楚的視線和溝通 甚至互動
再者 壅擠的道路上
前三後一若使用較透的隔熱紙
駕駛者可以對前車 甚至前二台車的煞車燈作路況判讀
有利交通順暢 減少連環追撞....
晚上好處就不用說了
當然 很多人反映燈越來越亮很刺眼
這我也不否認 但這是另一個問題
我也每天被射眼睛臉上 至今我還沒瞎
엉터리 많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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