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法官 wrote:在西螺休息站要倒車離開(圓圈處),被一台逆向行駛車輛衝撞(箭頭處),而我卻被開一張倒車未注意這是一個斜停的車格,我不倒車怎麼出來?我倒車還要注意有人從前方殺過來啊?而且我的肇責跟對方一樣5:5申訴也被駁回,這種判決真冤阿!難怪台灣的三寶永遠不會消失,車禍案件頻傳。 倒車責認較大因為對象逆向駕駛衝撞你所以變成5:5不滿意只能上法院了
還好我有保丙式加重,稍稍彌補我這600元罰單!拜託保養廠多給我烤漆烤厚一點應該就超過600了!行政訴訟還要300交通鑑定還要3000,不划算。最後夫人說:員警問我有沒有保全險,該不會就是癥結點,哈哈開玩笑的,台灣的員警都是最優秀的,問題出在三寶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