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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死亡父:要替女兒討公道了。請找對的對象討公道

聽你說的好像一切的錯都是政府的責任,難道這位開車殺人的凶手沒有駕照?難道她不知道行車經過斑馬線不管有人或沒人都要減速甚至是停下來確認再走嗎?還是你根本就是這個殺人兇手的親人!
MT-10
MT-10 樓主

幻想完了沒,我什麼時候說撞人的沒責任?說政府是加害者好像說到你一樣,還是你是搞交通的?

2023-05-09 20:28
MT-10 wrote:
這不需要什麼高見,斑...(恕刪)

退縮線只是安全輔助的設計,開車行經斑馬線不管有人或無人都要減速或停車確認後再走。你拼命替開車兇手洗地是她的親人嗎?噁心死了!
MT-10
MT-10 樓主

罵罵政府就是幫兇手洗地喔,真的很會幻想

2023-05-09 21:37
嗯,難道開車的人沒有錯嗎?你說開車的是受害者???這……

這種態度我完全不認同,再好的制度跟設計,都還是要跟著“人”的行為跟規範一起要求。
更何況,從來就沒有完美的設計及規範,永遠只有“更好”的…..
只檢討設計硬體問題的設計者,完全不糾正使用者的問題…….這……

但,當然,我也知道社會大眾&媒體這種“嗜血”的態度跟標題,所造成過度的追殺跟探討,這點是不鼓勵的,這種風氣,常常會扼殺理性的討論,也會出現一些“正義魔人”,但…..事情真的只能有非黑即白嗎????
合理理性的追求進步,才是真正的進步,而不是現在這種只要會說話就好像是會做事的社會風氣

總歸一句話,事情總不是這麼單純,你想到的,別人都想不到,要真正做起來,才會知道,需要克服的事情就會一直出現,需要持續努力不懈,溝通妥協,才能真正完成。
MT-10
MT-10 樓主

自己去看所有評論的比例吧,有幾個人討論硬體設計,我一講就被當成兇手同路人,以後誰敢講政府了

2023-05-09 21:38
罪魁禍首不是A柱!!
討公道的也不是交通部!!
是生活在台灣的每個用路人!!!!
我開車但是我轉彎絕不切西瓜!!
我轉彎永遠都是過路口中心轉!!
前幾天才被切西瓜的逆向小黃嗆!
我超你媽的A柱拉!!
各位三寶安心了,
以後撞到人,請被害者家屬找交通部即可。
MT-10 wrote:
女童爸爸請找罪魁禍首...(恕刪)

我想除了交通部外
考照由監理站轉往其他駕訓班
然後駕訓班為了賺錢放任不會駕車的人上路
難道不是主要的原因嗎
以前監理站考不過
就讓你一直考 考到你能駕馭
現在放任一堆人出來害人
駕訓班沒責任??
MT-10
MT-10 樓主

監理所駕訓班也是交通部管的

2023-05-09 21:35
真的~我也覺得應該取消強制戴安全帽~
死角也多~大概比A柱寬一點點而以
1.開過車的都知道,貼近車側一定有A柱死角(滑手機&心不在焉&眼睛沒帶出來~才是真的!)(藉口一大堆!!!),那為什麼要設計斑馬線在A柱死角上?
2.斑馬線退縮~也許可局部改善! 但違規的人駕駛習慣不好才是真的! 闖紅燈肇事的人都馬理由一大堆! 什麼只看到黃燈&我過去時還是綠燈..等等,蝦理由都出現了!
3.三寶為什麼容易出車禍? 天大地大他最大! 對自己的技術&身體狀況&車輛狀況 都太有自信! 你也不希望你的家人經過斑馬線還要顫顫驚驚&如臨大敵的經過吧! 我相信開車的絕對不是蓄意撞人! 跟酒駕撞死人不是故意的!有甚麼不同! 這兩種人一樣可惡!
asperger88

挺你,行人穿越道不應該設在路口,應該設在道路的中段。

2023-05-09 21:51
MT-10 wrote:
女童死亡父:要替女兒討公道了。請找對的對象討公道


這標題下的很不恰當,
受難家屬心中的悲憤已恨不得把那肇事者千刀萬剮,
現在要人家請找對的對象討公道,
聽起來感覺就像他現在找錯對象了,
你要知道人家現在恨的是那開車的孕婦,
不知道樓主是記者工作還是故意下這種標題,
如果把這句"請找對的對象討公道",
改成"也請別放過幫兇"這不是能讓受害家屬看到心裡感到更舒服?
也能讓受難家屬能夠理解,
"請找對的對象討公道"這標題顯得十分沒同理心~
水の呼吸使用者

MT-10我知道你想想改善交通環境,但這標題受難家屬看到應該很不舒服

2025-04-13 13:55
怪交通部幹嘛
應該要怪車廠吧
為什麼要設計A柱來擋到我的視線

保險制度
然後就讓一些能力根本不足的三寶
保了全險,就閉著眼睛上路了
『反正出事就交給保險全權處理嘛』
所以一條(或更多條)人命
大概就值一個全部保險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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