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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跟漏打方向燈,誰對行車安全傷害比較大

都差不多吧 行車安全可不是已你的狀況為基準
一個人酒駕,高速撞擊分隔島致死
主因也只會寫酒駕
但是同樣撞擊分隔島,無其他意外的話,時速不夠快的話是死不了人的
兩個危害都很大!!
既然標題說是"漏打"而不是"不打",那麼算是比較天兵的三寶,而非故意的三寶....
漏打方向燈很多都是天生噗攏共的性格,他沒有犯意,不是故意不打方向燈,但是就是會忘記,雖然屢次忘記讓人很不爽....
但是嚴重超速卻是出於主動.刻意的行為,明知道超速的危害卻害蓄意嚴重超速....

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漏打方向燈可以理解成是過失傷害或是過失殺人,而嚴重超速就是有預謀隨機殺人!!!

所以嚴重超速比較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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