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c590121 wrote:所以政府不需要立專法保護弱勢的老百姓和人民嗎?有錢人開高貴車在馬路上跑像玩玩具一樣............弱勢的老百姓開台爛車在馬路上跑是為了"討生活"....!!!既然是"意外"就不是故意的難道政府不能讓弱勢百姓生存有點基本保障嗎? 那專法內容是什麼?弱勢撞到人不用賠?還是政府出錢賠?
路上開車就是要注意,專心。出事有兩種,一種是臉皮厚一點,就是兩手一攤,或是死不認錯硬凹,對方只能走法律除非有錄影為證,另一種就是臉皮薄一點,道歉賠錢,看怎麼賠,比例原則,再來談,有保險還好,沒保險就是爭個你死我活。對方停著等待轉,無緣無故被撞,肇事者是100%責任,是否有在做其他的事呢?也只有肇事者捫心自問了..一般十幾年以上的老車,都只保第三責任險較多,好少會保超額險,除非是新手開老車當練習,有的家長會擔心,就會保...
眼觀耳聽 wrote:那專法內容是什麼? ...(恕刪) 有錢人開台上1~2億的高貴轎車在馬路上跑.........若不小心與其發生意外或碰撞,普通的超跑險一仟萬根本不夠賠!普通老百姓可能工作一輩子不吃不喝都可能賠不起...?!很多人根本沒有看到問題的重點馬路是百姓人民生活上班必經之交通路徑一般小老百姓或中下階層的人民前往工作和生活購物也要靠汽機車當交通工具汽機車交通工具就要行駛在馬路上....................!!!普通一般汽機車在馬路上發生事故,一般老百姓靠自身財力或購買保險或許賠得起但有錢人若是開台價值2億多世界稀有的車子在馬路上跑時.............若有百姓人民不小心與其發生碰撞時,要拿什麼來賠....?!!!!超額險2仟萬夠賠嗎?我看連賣掉房子好幾棟都不夠賠...!!!很多人都存僥倖的心在看他人發生狀況都認為不可能是我遇到改天若是自己真正遇到時才在那"哭天喊地".....!!!所以政府要立專法來保障普通和中下階層老百姓的基本生存權利...!!!!
Eigen wrote:這不叫弱勢,這叫弱智 "這不叫弱勢,這叫弱智"................?!!!!是意外就不是"蓄意故意"行為........!!!只要是車子開在馬路上就隨時有可能發生一些人"幸災樂禍",心想自己不可能遇上改天真的自己遇上了,賠不起!才在那"哭天喊地"....!!!什麼不會保"超跑險"嗎?與上"億"的車子發生事故"超跑險"1~2仟萬夠賠嗎?!!!!!!一些人認知以為保上了"超跑險"就是萬能了???殊不知,遇上稀有名貴上億車子"超跑險"的額度就是萬萬不能了...!!!!所以才要政府立"專法"對中下階層百姓有所保障~~~~~!!!立法的目的只是"防範於未然"....!!!不致於一般百姓遇到該種事情意外,生活家庭經濟突然陷入"困頓"困境...!!!車子只是"交通工具"而已政府也需訂定汽車"炫富"條款.............限制購買超過多少金額以上的汽車是屬於"炫富"行為,國家將課以重稅訂定一般平民購買車輛的金額標準最高額度以此制定保險賠償的比例標準...!!!富人要是"炫富"將名貴車輛開上馬路上那就要有自己認賠的打算百姓只要依據政府訂定賠償的最高金額即可剩下款項的就歸於名貴車主"自行買單"...!!!當然"蓄意和故意"行為,不再該法令保障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