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講到權利.比照4輪要去享受
講到義務.又變成2輪.閃避其責任
國道入口也沒有特別標示禁行重機~你可以去衝衝看
匝道入口處都有道路指定四輪以上汽車專行用標誌,看不到或沒看到那面牌子大概要去看眼科,有看沒有懂就要掛腦科。
bc5017 wrote:
笑死,四輪 vs. ...(恕刪)
笑死,每天保守估計都有數萬台的自小客在路邊違規停車
難道你以為停在紅線閃警示燈就不算違規? 還是這種違規比例已經高到對你來說不算違規了?

機慢車優先道本來就可以行駛了,而機慢車停等區中間的縫隙也是可以停
「畢竟機車停等區設置的意義就是讓機動性和加速比較快的機車可以脫離車陣 限制大型重型機車根本違背初衷。」
且按理說重機騎機慢車道與停停等區都屬於合理不合法的行為,無奈於的畸形法規
而自小客違停是真正的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行為,看看多少人的用路權力被違停給侵犯了?
甚至還有不少人因此而失去性命呢
甚麼叫做四輪的好康?
讓我告訴你:高速公路使用路權、遮風避雨躲太陽、吹冷暖空調、塞車時不用身體保持平衡、遭受撞擊時有車體安全配備可以防護、邊開車邊滑手機
請問這些好康大型重機有嗎?
bc5017 wrote:
要左轉要超車就擠到內線去,騎到目的地就學白牌直接停上騎樓
左轉不先切到內側車道,難道要去待轉或是來個三寶大轉彎嗎? 所以白牌停上騎樓屬於合法行為嗎?
整天要人家遵行你自己想像出來的規定,不遵守就說人家有問題,還真是莫名其妙




除了面對無意義的謾罵,否則黑名單不就是種不敢面對的鴕鳥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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