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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部預告修法 未禮讓行人罰3600元

我開車騎車都是盡可能讓行人
我根本不會擔心罰款會罰到我
但是道路規劃真的爛
很難看清到底有沒有行人
而且腳踏車屬於車輛卻把自己當成行人
路口停止線永遠畫在一個看不到路況的位置
標線也不清楚號誌也不清楚

問題不好好解決
只會設一個法罰人民
就表示官員有在做事
本人文章內容不同意未經許可之任何形式複製轉載
腳痛部:
又找到一條金流管道
謝謝外媒指點
五味雜陳的人參
用法律來規範低等人種的行為
真的是它媽的笑話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只會執法

請問人行道拓寬外推了沒?

汽機車行駛快道路口時的視距有沒有辦法觀察到行穿線上的行人?

什麼基礎工程通通沒搞對

就只知道罰罰罰

交通會好屎都能吃!
stoak wrote:
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恕刪)


3600很多嗎?

要不開放舉報,舉報有獎勵‧

這樣還有機會改善,不然要抓到才有3600‧

怎麼抓‧
https://hiveos.farm?ref=693615 推薦碼,使用後會有10美金‧
stoak wrote:
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恕刪)

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機車罰1200元、小客車罰1500元、———////

停車會不會被後面追撞?

天橋都拆掉
地下道也不用
等人被撞開罰單就好
pippenyen wrote:
可以加一條行人不在十...(恕刪)

我也覺得不能只罰車,有些行人本身也很有問題

人走在斑馬線,就一付綠燈我最大,慢慢走,還邊低頭滑手機,在鬧區時,完全無視有好幾輛車在等他走過去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行人本來是退到班馬線邊的

我騎機車,轉彎時看他站線內,應該是不走

但當我車彎過去時,他老大哥又想走了,就在我機車旁,如果我被拍到不就衰死了?

這政府老是看到國外說什麼,就搞加重罰則,完全不考量道路設計和人民素質


日本馬路.薄油路鋪那麼平,挖很深鋪好幾層,台灣怎麼不學?台灣道路爛是每個都知道的,怎麼不改善?只會搞些罰則要錢
為何不乾脆改成三段號誌,一段直行、一段橫行、一段行人。
這樣就不用搞什麼禮讓這種模糊不清的字眼。
也避免一堆憤世忌俗的行人卡在斑馬線上檢舉。
stoak wrote:
有鑑於行人事故及非號誌化路口事故率高,為建立汽機車駕駛人遇行人及於非號誌化路口之停讓觀念並落實遵守

路上交通亂象,政府相關官員與執法人員...都沒有見過?
官字兩個口....聽聽就好.
又在乱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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