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次在路口類似情況卻檢舉失敗,我懶就再次檢舉我是用沒打向燈跟驟然變換至我車前方的敘述說明結果員警回覆:路口沒標線所以變換車道不用打方向燈也沒搶道問題.....意思是說對方雖沒打向燈卻也不能對其開罰,因為路口沒標線不能叫車道,就是一種灰色地帶的意思員警這種解釋對嗎???是我理由用的不對嗎?我就摸摸鼻子算了
gamli wrote:請問各位檢舉大神.....(恕刪) 發生的位置剛好都不是在標線上,看來成案機會不大,因為事證不明確....只能說"想檢舉"就要知道"怎樣做"(號誌路口的雙白線縮短取消了,難怪能增加偷雞的機會)
影片看來,就是前方路口已經是雙白線,該車不得不硬插,只能說,他太慢改變車道,有佔便宜的感覺,跟不排隊下交流道,硬是到最後關頭才右切匯入閘道的車主一樣,臉皮厚。真正危險的是高速中不保持車距切換車道的,今天北上,就遇到好多部汽車,明明可以再往前開個五十公尺,方向燈閃多次一些再切換,他們的方式就是直接在你旁邊讓你才剛看到車,就切到你前方。真的才距離一條白色車道線而已,我也很想檢舉,只是,開車回家已經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