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鼻 wrote:
違停達人最痛恨檢舉達...(恕刪)
就算門口沒畫紅線,影響到該住戶出入一樣違規停車
道路交通安全112條1-九
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
道路交通安全112條1-九項
A辣愛怕跑 wrote:
擋風玻璃寫字
基本上是告不成毀損罪喔
因為奇異筆可以用酒精擦掉
沒有毀損罪的問題
多去查查新聞吧,不要再當井底之蛙了,都已經懶得回你這個沒法律知識的人...
https://autos.yahoo.com.tw/%E6%84%9B%E8%BB%8A%E8%87%A8%E5%81%9C%E8%A2%AB%E5%A1%97-%E5%88%B0%E6%AD%A4-%E9%81%8A-%E7%B6%B2%E7%AC%91-%E9%98%BF%E5%9C%9F%E6%98%AF%E8%AA%B0%E5%95%A6-071802023.html
中壢分局普仁派出所副所長江宏翔表示,「本分局迄今尚未接獲該車主之報案,因為毀損罪屬於刑法告訴乃論之罪,將聯繫車主到案了解案情,他如果提出告訴的話將依刑法毀損罪來就辦,那可能會有有期徒刑兩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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