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 wrote:
沒錯,台灣的交通很亂,用路人觀念很差,法規過時,罰金太輕,警察執法不力,這些都是事實。
但在這邊貼了一堆國外取締多嚴格交通多好等等影片,對台灣的交通環境有什麼幫助?
還不如行有餘力,行車記錄器有拍到看不過去的違規就花點時間剪個片檢舉一下,一個禮拜檢舉一個,甚至是一個月檢舉一個都好。只要做的人一多,違規就會逐漸減少。
我過去一年故意不開車,搭捷運上班,有時還特意提早出門,在前一站或後一站下車,走路一站距離到公司,為的就是拍攝行駛人行道、逆向、行駛斑馬線、經過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等等違規。
過去半年我在特定路段總共檢舉了超過1200件的機車/汽車行駛人行道,在最近終於看到約有30%的人開始會在人行道上牽車了。再過半年看看會不會超過一半?
就算只有一個人,也可以讓社會開始慢慢改變。
看了你的做法也不能說你錯,
但也就是因為有你的做法所以政府才覺得沒關係,
覺得你有在做所以政府可以選擇不插手,
不過當你檢舉量大起來時,
政府會又再幫違規人找方法解套,
當初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寫的自己去看,
為了解套然後內政部才又解讀執行標準是3公尺,
只能覺得身為台灣人很悲哀,
選了一大堆民意代表有什麼用?
這些民意代表充其量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在做事,
這麼多官員光一個交通都處理不好,
還要靠人民自救,
那還要這政府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