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機車真的才是亂源台灣人學生時代開始騎車,亂騎,隨意停機車接著長大,有經濟基礎後換了四輪,也循著同樣模式差別是車子比較大,違停比較顯眼有羞恥心的會收斂,沒有的繼續違停結果新聞常常只檢討四輪,太可笑了機車才是最需檢討尤其是萬惡的分割車道分割車道導致機車隨意亂騎只要有縫,都是機車可能的行駛路線,不論是行人,駕駛人都只能憑經驗來預測機車但交通靠的是規則,而不該是經驗,每個人經驗不同,所以也常導致事故而且如果機車魚貫而行,哪來的內輪差問題,內輪差還不是因為機車鑽車縫造成在最外側右轉車道還要顧慮右邊的機車左轉時,還要顧慮從右邊切進來並排的左轉機車莫名其妙
台灣交通也不可能改善地理條件限制●小島土地小,人口集中於市區,加上炒地皮嚴重會影響政府都市規劃●奇跁的建築法規,都市規劃不預留收購足夠6線以上路寬規土地,劃足夠左轉、路邊停車、寬敞人行道,反倒貪圖民眾財,要民眾有產權的土地騎樓不能停車給路人走。●繼上點,路寬不夠、停車空間不夠,沒有足夠的停車場、卸貨避車彎,一旦房子一蓋好就不可能改變了,數十年不可能動,因為你動就會牽扯到選舉、利益、居民抗議BraBraBraBra●建築法規又不規定大樓戶數得配對應的兩倍數停汽車車格+4台機車數量機車格在地下室,導致一戶多車亂停一堆,管委又說自家大樓前不能停,去亂別人家可以,自己門戶乾淨就好。●大眾運輸網路分佈/建設不足,無能國營爛臺鐵,鐵路網無增有減,地方政府捷運又生不出來,預算都被台北吸走蓋一堆捷運,其他縣市只能騎車開車駕照/教育/罰則方面●考照過簡單●罰則過輕,掉落貨物罰那幾萬會痛?違停罰過輕又限制檢舉、酒駕不判鞭刑要不就是亂灌罪,恐龍法官亂判、亂引用法條,遇到自殺攻擊神主牌也用啥過失殺人撞到路人罰的也不重●民粹過重,政府單位被迫要求民眾修改減少檢舉權限,導致很多違停都不能檢舉,惡化交通安全●紅黃牌明明就機車,但可以擁有汽車、機車雙路權,卻被腦殘政府教育民眾洗腦成紅黃牌=4輪要停在四輪車格不能騎機車用道的奇跁法規、觀念號誌、標線、規劃●道路規劃過度智障,兩線道開放左轉,一台停著等左轉,汽車就會自動往右靠,路寬本就不足情況下,兩線都突然往右靠就自動擠壓機車,發生車禍●號誌規劃很爛,哪有綠燈跟行人綠燈 or 左轉綠燈一起開,依照國人駕駛惡習,不被左右轉車撞才怪,肇事就說A柱...規範●大車沒有落實規範限制行駛區域、時段,滿街亂跑,小巷也鑽,一旦跟機車發生車禍就是機車吃虧被壓死在日本平常白天你大車幾乎不可能在一般雙線道路看的到(除非當地只有這條路),正常都要在大條路、高架、高架下的大路才看的到●吊車、拖板車被列為特殊車種,拖車後面那段叫做曵引車,車牌跟前車頭不一樣,檢舉不了根本不怕照相機,超速闖紅燈樣樣來,吊車用啥機械挖歌的,既不能檢舉,也常一堆沒申請路權到處跑、就地展開開始吊掛又沒交管的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