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rdwannabe wrote:
但是後續不知如何... 變成先推行EMS系統, 也就是說, 台電不增加電源供應, 由EMS 來降低用戶的用電尖峰需求.
問題是, 增加需求的是用戶, 然後EMS系統也是需由用戶負擔. 台電只需要做作新規定, 結果用戶提高需求, 還需要自己花錢抑制自己的需求?! 享受多點的銷售, 但是卻不願意投入經營成本?
我要用電, 然後我要自己花錢買貴貴的設備來限制我可以用多少電力?!
台電要增加電源供應,是要加蓋發電廠,還是要增設變電所來應付更多民生需求?不管哪一種其實都會招致反對。大家想要用更多電,但是又不希望增設這些東西,無異於緣木求魚。
我社區經台電評估,可以增設499kW電力設施兩座,算起來有九成的停車位都可以用到充電樁,而且是同時用7kW充電,但是有必要嗎?你知道499kW兩條每個月契約用電基本費是多少錢嗎?你知道超過100kW就要走契約用電談容量了嗎?
為什麼台電要推動EMS,就是因為目前實際上不需要這麼多車同時用這麼多電力來充電,大家只需要晚上充電一兩小時就足夠應付平日通勤需求,在這種狀況下,提供隨時都有7kW可以充電根本是浪費錢。
至於你認為你要用電還要花錢買貴貴的設備來限制可以使用多少電力,你可以不用負擔這個貴貴的EMS設備啊,但是電線要拉很粗花掉很多錢,整個社區的契約用電量也會很高,大家都每個月都要負擔一筆基本費給台電,這樣也是可以的,我想台電還更高興收到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