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不聽制止要上前就該開槍直接打, 沒有必要再對空鳴槍, 這樣歹徒才會怕再來直接打頭, 省去救護車出勤成本及未來訴訟成本。再來立法, 好人殺死壞人無罪, 這樣壞人要打人時要自已想一下, 被打死是活該, 這要立法曉得 wrote:行政院旁傳槍響!2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