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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紅線違停害命,啟動檢舉模式

看照片路口全部都是紅線, 按法規全部都不能停, 一秒鐘都不行 ... 好奇超商跟附近店家要怎麼上下貨, 坐輪椅的要怎麼上下車, 住這要搬東西搬家不就雖死?! 根本與現實能執行的不符 ... 唉 ... 況且路邊停車格停了車一樣擋視線, 是可以怪紅線停車啦, 路邊停車格造成視線問題就要自認倒楣囉?! ... 哈 ...

行人跟駕駛都要有良好習慣才對, 需要持續的道路安全教育 ... 行人最大的邏輯才是害人 ...
oya7700

所以政府要規劃阿...不是說沒辦法 就容許

2022-10-27 18:09
tnt2

別的地方我不知道,台北市政府只會畫紅線

2022-10-27 22:30
weizhengliao wrote:
這個地方檢舉給過嗎?(恕刪)

不會,廢警會說不是路口無法檢舉。

我連檢舉T字路口,車停到一那位置檢舉,都會不舉說非路口。
搬出監理處、交通局路口標誌去打他們臉才會乖乖舉發。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整條六百多公尺長中正路 514巷沒有可以合法臨停位置,住戶、商家都沒臨停需求?
這種設計能怪用路人臨停?

速限三十公里路段可以騎到撞人自己摔死人,怪視線被遮蔽?還好不是學生被他撞死。
Prada1024

如果你家有坐輪椅的長者,別說600公尺, 可能100公尺你都覺得遠. 這時候你就會說, 你可以搬家阿. 所以你也只是說廢話而已

2022-10-27 17:22
AlgerChen

畫紅線的第一考量點是救災,像是救火車 救護車能不能順利通過,居民當然也可以申請更改標線的顏色 不過不是一個人說了算 要居民間協調 多數決。

2022-10-28 15:47
摩托車撞到值勤勤務中停紅線的警車死亡

警方有責任嗎?
還是只要到告別式發發慰問金就好?
跟違停一點關係也沒有。

在路口前騎士就加速超一台機車。

在巷內還胚車超車,視線有沒有被遮蔽根本不是他會在意的事

更不用說根本無視行人穿越道要減速並注意行人這件事。


新聞最後:事後已將58歲周姓女車主列為關係人,詳細肇事原因及事發過程仍待調查。

關係人而已,看來違停車會全身而退。
ran02847

騎車方法很討厭沒錯,但如果沒有違停也不會撞到

2022-10-27 15:52
Black Ocean

ran02847 沒有違停也不會撞到?這不一定,因為過馬路的也沒看車,從那個看起來像門的地方走出來到路中間也是一下下而已,機車超速不見得來的及停下

2022-10-27 17:31
丫祐 wrote:
台灣的法律就是廢什麼...(恕刪)


就算是國外的法律也都是這樣哦~
龜軟趴火 wrote:
沒什麼好說的,違停就(恕刪)


停一下下就好~
很多人就是這種觀念,不論2輪/4輪/其他交通工具
路就是這麼小條,硬要這樣違規,真的是很要不得...............
這下該有的刑責罰責都跑不掉了
至於機車駕駛,看新聞說噴飛15m遠,而且又是剛考到駕照沒多久
年輕人騎車到路小/人多/車多/違規多時,真的騎慢一點,遇到狀況才煞的住
多想想家人,朋友,另一半,自我防禦駕駛很重要
認同這種狀況更應該減速多確認...逝者已矣...r.i.p
紅線違停固有有錯,
但我看到地上速限是30,
30以下會造成這樣的死亡車禍嗎?
超速應該是主因吧
今天如果換成是自己人發生事故時我相信不會有人會說不好意思 自己的家人騎太快造成的 而不是別人違停造成的 都是自己家人的錯 真的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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