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照片路口全部都是紅線, 按法規全部都不能停, 一秒鐘都不行 ... 好奇超商跟附近店家要怎麼上下貨, 坐輪椅的要怎麼上下車, 住這要搬東西搬家不就雖死?! 根本與現實能執行的不符 ... 唉 ... 況且路邊停車格停了車一樣擋視線, 是可以怪紅線停車啦, 路邊停車格造成視線問題就要自認倒楣囉?! ... 哈 ...行人跟駕駛都要有良好習慣才對, 需要持續的道路安全教育 ... 行人最大的邏輯才是害人 ...
weizhengliao wrote:這個地方檢舉給過嗎?(恕刪) 不會,廢警會說不是路口無法檢舉。我連檢舉T字路口,車停到一那位置檢舉,都會不舉說非路口。搬出監理處、交通局路口標誌去打他們臉才會乖乖舉發。
跟違停一點關係也沒有。在路口前騎士就加速超一台機車。在巷內還胚車超車,視線有沒有被遮蔽根本不是他會在意的事更不用說根本無視行人穿越道要減速並注意行人這件事。新聞最後:事後已將58歲周姓女車主列為關係人,詳細肇事原因及事發過程仍待調查。關係人而已,看來違停車會全身而退。
龜軟趴火 wrote:沒什麼好說的,違停就(恕刪) 停一下下就好~很多人就是這種觀念,不論2輪/4輪/其他交通工具路就是這麼小條,硬要這樣違規,真的是很要不得...............這下該有的刑責罰責都跑不掉了至於機車駕駛,看新聞說噴飛15m遠,而且又是剛考到駕照沒多久年輕人騎車到路小/人多/車多/違規多時,真的騎慢一點,遇到狀況才煞的住多想想家人,朋友,另一半,自我防禦駕駛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