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路邊找車位 只有一個車位在店門口 沒人敢停
我停進去 就幾個刺龍刺鳳的走出來
問說 老闆有要消費嗎? 結果一看是護膚店
我說沒有 他就請你開走
說要給客人停的 我也是開走 不想爭


不想浪費時間爭一個車位
唬唬生瘋 wrote:
看不懂這句
哪來的人肉
車位不是你停去了?
又警察哪裡有想辦法先要你離開
你有提供影片請警察開罰?
我沒有停進去,就是停照片這樣
因為他從駕駛座(我要倒退)走到車後檔著
我就下車理論
如果我今天就停這樣,離開,反而是我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違規停車
唬唬生瘋 wrote:
又警察哪裡有想辦法先要你離開
你有提供影片請警察開罰?
因為警察無法無據要求我離開,只能用另外一個方式當理由(我被告身分)先去警局做筆錄
PS: 應該是原告要先做筆錄,我等通知,我想說阿北講的好像要告的樣子,我就看怎敗訴
結果孬掉了
唬唬生瘋 wrote:
你有提供影片請警察開罰?
我正在找執勤員警是否有依照以下法條開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第四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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