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HANDJOB9 wrote:
9月中旬吧!淩晨南下(恕刪)
你要是有車子後方的"行車記錄器"就可以直接檢舉對方了
可以檢舉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和"逼車"了.....!!!
台灣高速公路上就有很多這種"老鼠屎".........
就算你內線GPS時速開到118~119km/hr
對方還是硬要用逼車來讓他過
真搞不清楚"高速公路警察"是在幹什麼的...?????
這種狀況經常發生在高速公路上,而且隨便不經意就看得到
還有離譜的是行駛在最外側"慢速車道上"對方還是一樣在"逼車"咧.....!!!
試問"高速公路警察"是"視若無睹"嗎..........???!!!!
還有建議大部分車友都來裝"車子後方的行車記錄器"
見到或遇到有"逼車"和"蓄意不保持安全距離"之行為
馬上提供行車影片來檢舉...!!!
再來建議政府在國道高速公路上"全程"建置架設"超速和逼車錄影監控取締系統".....
讓那些習慣飆車及逼車嚴重影響到其他駕駛行車用路人安全之行為
能夠有效來扼制和打擊...........!!!!
(對於龜速車蓄意行駛在內線車道上被逼車,我是沒有任何意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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