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無號誌路口當作直路行(恕刪)
redtiber wrote:騎機車其實真的蠻危險...(恕刪)
雙面浪人 wrote:看起來,還沒碰撞前機(恕刪)
一切都是命...
阿呆徐 wrote:看看日本的吧,"路口停車再開"(恕刪)
美國的「停」也是重點項目,每個人都會停。台灣的「停」在法規上也是必停,但是沒有人在停。
之前在美國有「停」的標誌,沒完全把車停下來,還被警察攔下來警告,在台灣好像是僅供參考一樣。
water11039 wrote:馬路如虎口,在台灣騎(恕刪)
因為那是堤岸旁的鄉間小路,那座橋也是最近才剛開通的,沒想到就發生憾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