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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檢舉上網求有經驗大哥姊解惑 是否有申訴空間 或是只能認賠

就看要不要花時間申訴而已~

所以我寧願方向燈打好打滿也不要不打~

天曉得哪一天會被檢舉~

就是秉持一個原則,只要有跨到線就是打方向燈~

還要注意有些實體白線是連跨線都不允許的~
PassiveIncome wrote:
申訴很重要,
給警察理由他才機會幫你撤銷這種不合理的罰單.

第一,
申訴是違規人的法定權利,
第二,
申訴的受理機關是縣市政府的交通裁決所,
不是開單的警察單位,
就算要撤銷罰單,
也是交通裁決所才有權限 !
next12345

以這位苦主的情況,一般申訴((免費))是會被打槍無用的,若是我,會直接行使行政訟訴((300元))由法官栽決

2022-09-08 17:44
x50000917
x50000917 樓主

自從這個事情後,我穿越白線都會打方向燈,平均上下班1天要按20次左右方向燈,另外也開始觀察各機車,發現有9成騎車人士(包含警察騎機車),穿越白線都不會打方向燈

2025-08-08 15:37
機車就好好騎在車道並且置中, 有壓到線就是要打燈
沒救

法規上只要跨線就是要打燈,不管任何原因

一般不會有人檢舉這個,這算真的衰
從路肩駛入車道也是要打燈的。
David-Kuo wrote:
你的敘述跟照片呈現的(恕刪)

看起來是檢舉方的機車、發現貨車要往路邊靠
剎車的時候,樓主從右方超車直接卡進檢舉人的安全車距內
搞到檢舉人不爽(可能有急煞動作)
才被檢舉。
你知道緊急避難也是要打燈的嗎??
阿~我忘了你燈應該是選配~
如果是選配那的確會因為沒有燈而不能打燈拉XDD
那這樣趕快去申訴喔~
樓主提供的照片顯示,樓主原本騎在白線之外側,原因不知,
突然間,
樓主切入白色線內側,
樓主不認為有異樣,

但在白色線內側,原本有機車正常行駛,
樓主突然切入,妨害後車的路權,
樓主事先無任何提示行為,
造成後車,可能要閃避或煞車,

就欠缺互相尊重,
在道路上,這個很欠缺
覺得該申請釋憲, 慢車靠右側行駛,乃是幾十年台灣的行車習慣。
道路車輛這麼多,不可能永遠在粗白線之左行駛, 除非是機車專用道。

這個被檢舉是碰到了無聊的檢舉魔人, 硬抓著目前的死法規, 而警察也無理由拒絕。
只有釋憲了
真的,完整利用柏油路的右側安全路面,才是對自己的行路安全好
Lavender Coffee

所以閃避前車可以行駛路肩??三寶是你無誤.........

2022-09-08 22:23
taiwanprofessor

為什麼限縮[2大類、46項民眾可檢舉項目], 是為什麼要『修法』 ? 因為時代的變化,有些法規不合理,需要修正,被心理狀況不正常的人濫用。

2022-09-08 23:16
你沒有貼上紅單開的是哪一條,誰知道你被開了哪一條.......
警察說的,就是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開的不冤...跟你閃避是一回事.....
除非你能證明是突發狀況來不及打燈,但是路肩那台明顯離很遠,是你沒有打燈習慣....
這是給你收的道路駕駛補習費..記得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
眼觀耳聽

違規者哪個不是理由一堆理由一堆

2022-09-08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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