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當地人,那路口機車騎的方向是個微彎,是有可能被擋住看不到右邊出來的汽車。那個汽車駕駛也有問題,他在社團說當下機車駕駛很生氣來拍他車窗,他很害怕也覺得對方自摔跟自己無關就這樣開走了,有沒有肇事責任不是自己認定的,被告肇事逃逸剛好而已
這種判決,靠,嚇到我了,以後開車有經過馬路什麼辦,還判刑6個月,不能易科罰金......說真的,有些開車撞死人都還沒判這麼重!距離又這麼遠,看起來,機車跌倒只要肉眼可視範圍內有看到車,都能轉嫁跌倒車損和人損.
碰瓷機車進到畫面速度也不快離那麼遠都會自摔要不要檢討自己的輪胎有沒有換?要不要檢討是不是貪便宜不買有配ABS的?要不要檢討自己連剎車時機都掌握的很差?比路權白車是支線又是轉彎車要禮讓主幹及直行車白車都在路口等多久了不先轉過去要等在那繼續擋路嗎?繼續上訴保險有賠就賠,保險沒賠就等判決結果,一分錢都不多出
自摔機車惱羞找替死鬼?這距離、跟車速說白車友肇責,真的太誇張了。不是技術太爛就是機車制動有問題。剛好遇到無實務經驗的法官,這一定要上訴到底。說不定是碰瓷咧?若依照法官邏輯,自摔車的附近車輛都有可能是肇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