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燃料使用費(下稱汽燃費)收費基準為每公升汽油徵收新台幣2.5元,柴油徵收1.5元。
然而使用的油量並非採用實際數據,而是依排氣量分級預估可能的油耗,使用里程來計算可能的使用燃料量。
由於計算基礎已沿用數十年,與現行汽機車油耗落差甚大,基於使用者付費的概念,隨油徵收或許是較合理的做法。
然而在現實層面考量,隨油徵收會有下述問題產生
1. 近年(2015~2021)的年收汽燃費總額大約在510億上下,而去年(2021)的汽油總銷售量僅9368846公秉,柴油4671062公秉,預計隨油徵收可徵得304億元。 初步估算就短收了206億元,且公務車,外使車,計程車及公共運輸免徵汽燃費,若是隨油徵收勢必減免上述車輛的汽燃費(例如持計程車執照加油可減免2.5元),實際收到的汽燃費可能不到現行制度的一半。
2. 如上所述,若是公務車等可減免汽燃費,難免有人會便宜行事中飽私囊。很難有公平公正的方式做到免徵。
3. 之前曾經實施過隨油徵收,結果產生不少賣私油的站點,雖然可以取締但也是一項隱憂。
4. 若要保持公務車等減免汽燃費又要維持目前的稅收水準,預估徵收費用需要加倍,即每公升汽油加徵5元,柴油加徵3元,這又會造成大批民怨。
汽燃費的用途是用於道路維護這個算是假議題,真正導致不敢貿然隨油徵收的是短收及可能發生的弊端等隱憂
附註: 本人每年用車30000公里,每公升汽油約可行駛28公里。 若是每公升汽油徵收5元大約每年會被徵收5357元,比目前的4800元多了557元。 本人贊成使用者付費,支持隨油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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