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o wrote:
機車強制費 這沒用的早該廢除了
為什麼機車被四輪撞
還要替四輪去負擔賠償費用
是四輪容易撞死人
又不是二輪容易撞死人
拿二輪的機車強制費用去補貼給四輪
讓四輪去撞二輪的嗎
憑什麼二輪因為四輪容易撞死人也要跟著繳納
邏輯一點也不通
這法案當初誰通過的
腦袋糨糊喔
算你一半對,
機車最該強制去保的險叫做第三責任險,
每個機車撞到汽車,
就算機車肇責全責,
也是兩手一攤沒錢,
汽車就倒楣了,
上法院還要算折舊,
本來要賠10萬馬上變只要賠3萬,
而且就算變3萬也不一定會拿錢出錢來。
無緣無故被撞還要自掏腰包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