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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哪位吃飽太閒的達人,還好有法官看不下去。

某人講的違規好像無關痛癢.不怎麼樣似的
很多通緝犯.酒駕犯.嗑藥毒品犯.會被抓到
都是因為交通違規而開始被警察注意.進而被抓的
愛違規的人.無視國家法律.今後就是可能犯罪之人
某人一口講的違規不怎麼樣似的~嘖嘖
看海成花

可憐人又在無限上綱了…一個不影響交通順暢的違規可以扯到通緝犯、吸毒。這邏輯真的嘖嘖

2022-06-13 13:47
A辣愛怕跑

謝謝指教[拇指向上]

2022-06-13 18:10
36樓主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大家可以參考看一看,因為是機關行政規則,警察就有遵守規定的必要,只是,行政規則百百條,不是每一個警察或公務員都能立即清楚知道。相關的道交條例處罰規定不是因處罰而處罰的,總是有例外的,即使是警察在現場,若是依法院所說的不影響交通狀況,也是可以先勸導方式執行,不一定要直接開單,況且又有相關行政規則規定。但因此即使警察開單了仍屬有效(違法之行政處分仍為有效),受處罰人還是要花時間去上訴請求法院撤銷才能不受罰,就看受處罰人願不願意花這時間去上訴救濟。
ckm0418 wrote:
也是可以先勸導方式執行,不一定要直接開單

認同,

但 100 個,把這句話掛在嘴上的警察,

有幾個,真的有去勸導 ?

都嘛不開單不勸導,

不開單,有勸導,我尊重,

不開單,不勸導,

吃米吧。

5D3
5D3

因為開單警察有業績,有業績誰會不拿,勸導???這是騙小孩的啦....我發現行政訴訟只要成功賭到警察沒有帶密錄器(眼見不能為憑),就可以全身而退,但是花的時間成本太巨大了....

2022-06-13 9:38
根據01魔人的規則:
魔人拍照舉發, 警察有開單, 去法院審判也沒過==>好警察、好法官
魔人拍照舉發, 警察有開單, 法院審判撤銷==>好警察、爛法官
魔人拍照舉發, 警察不開單==>爛警察
魔人被限制拍照了==>政府爛、全民支持違規, 魔人說也要去違規了!?
魔人違規停車買東西
回家再用行車紀錄器把別人違規接小孩畫面上網檢舉
這就是魔人的日常
小人就是小人
Jack 你好棒 wrote:
但 100 個,把這句話掛在嘴上的警察,

有幾個,真的有去勸導 ?



情節輕微的交通違規警察可以實施勸導,這話一堆人拿出來講,可是很多人不知道,警察實施勸導是要做成書面紀錄讓違規人簽名的,搞得這麼麻煩不如直接開單還比較省事。勸導?騙騙不懂的外行人還可以,事實拆穿了就很難看。
酌審被告因為接送幼兒
必需停紅線

事發當日被告也允諾: 我保證今天不會在這裏再發生違停情事

綜括以上
本庭認為被告暫停乃是台灣人情之常

准予撤銷所有罰單

退朝........不, 退庭

******************************************

那個! 老婆, 沒事了! 等一下記得車停好一點
免的還要再演一次捉放曹

還滿累的......
hch2006

說我巧芯還更好, 連法庭都不用跑[笑到噴淚]

2022-06-1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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