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39 wrote:
跟不知羞恥的某人比,...(恕刪)
不意外啦,違規仔不知羞恥的同時,通常又自我感覺也特別良好,永遠不會覺得違規有什麼問題
說別人遵守法律的同時,一定有在看不見的地方違反,可見除了道德感羞恥心低弱之外,同時心態上又有以小人之心肚君子之腹的傾向,認為別人一定也跟他一樣天天違規,只是運氣好沒被檢舉,完全是見不得人好的小人心態
不要耍什麼小聰明,在那邊某人某人的,你要嘴砲又怕訴訟風險,那就別上網,從你說自己天天違規的那一刻開始,你就已經輸了,違規仔!
Jason kid wrote:
不意外啦,違規仔不知羞恥的同時,通常又自我感覺也特別良好,永遠不會覺得違規有什麼問題
說別人遵守法律的同時,一定有在看不見的地方違反,可見除了道德感羞恥心低弱之外,同時心態上又有以小人之心肚君子之腹的傾向,認為別人一定也跟他一樣天天違規,只是運氣好沒被檢舉,完全是見不得人好的小人心態
不要耍什麼小聰明,在那邊某人某人的,你要嘴砲又怕訴訟風險,那就別上網,從你說自己天天違規的那一刻開始,你就已經輸了,違規仔!
路人39 wrote:
呵呵呵我從沒說過我認...(恕刪)
Jason kid wrote:
沒辦法100%不違規我認同啊,不小心違規了,又被檢舉了,那就吞下去啊,又不是檢舉人逼你不小心違規
天天違規是你自己說的,那可不是不小心的問題,你自己要天天違規,被檢舉幾次都得認,現在又避重就輕說沒辦法保證不違規,那到底是你自己的問題,還是別人的問題?有人拿槍逼你違規嗎!
你違規被檢舉的次數到底是多頻繁我是不知道啦,不過看你對檢舉機制的不爽,我猜應該次數不少啦,你該檢討的是自己
Jason kid wrote:
沒被開過罰單就是沒有,在紀錄上就是沒有違規事實,當然比你這個違規仔有道德,本人可是住在台北都會區,滿路都是行車記錄器,我天天開車上下班、載老婆小孩,就是沒被檢舉過,怎麼這對違規仔來說很意外嗎?
不難,上路時提高注意力,依照法規行駛,每天固定要到的地方就租車位,或是堅持找到車位,不管要走多遠,要到不容易找車位的地方就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我直接了當告訴你,本人這輩子連紅線臨停都沒有過,開車不搶快、禮讓、在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情況下,配合車流提速、方向燈一定打好打滿,能做到,你根本不可能被檢舉到不滿;這很好做到,歡迎參考,當個有道德的用路人,違規仔!
路人39 wrote:
我有說過我不吞嗎?
你還腦補得真厲害啊
我前面早就說過了, 只有政府的照相機才能檢舉我, 這樣還聽不懂?
路人39 wrote:
看來你不只不知羞恥, 道德有問題, 連邏輯上都有嚴重的謬誤啊
路人39 wrote:
哈哈哈
沒被開過罰單就是沒有,在紀錄上就是沒有違規事實
換言之
那只要犯罪沒被抓到,在紀錄上就是沒有犯罪的事實(前科)~~~
怪不得愛犯罪的人這麼多.....
喔~我不是說你犯罪, 你別緊張唷~~
路人39 wrote:
沒被開過罰單就是沒有,在紀錄上就是沒有違規事實
講這種話已經證明了你的道德和邏輯下限了
路人39 wrote:
玩完女人不付錢, 就不算有嫖
買東西吃不付帳, 就不算有買
您的名言大作, 我記下來了
路人39 wrote:
啊不是說我怕訴訟? 哎呀~我好怕呀~~我也好怕被檢舉呀~~
Jason kid wrote:
先前法規就是開放檢舉人制度,那你又是在不爽甚麼?
檢舉人基於法律的允許對於疑似違規者進行檢舉,如主觀機關認定違規事實明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法予以舉發,有問題嗎?
只有政府的照相機才能檢舉我?
誰告訴你的?之前的規定已經打你臉了!
檢舉人制度在台灣法律中不是只存在於交通法規,其他諸如環保、社區公害...等等也都有,根本一點都不罕見
違規與否由執法機關認定,而檢舉人沒有被賦予這種權力,他只負責送件
檢舉人制度本身就是依據執行需要而存在,在憲法上完全合憲,
只有「要或不要的問題」,沒有「對或不對的問題」
今天會取消交通法規的檢舉人制度,是因為行政量能不足的問題,而不是因為檢舉人制本身不對
「只有政府的照相機才能檢舉我」你會產生這種謬論,顯然你根本不懂法律
天天違規可是你說的,現在檢舉人制度取消了,爽到的是你,
善良用路人卻要承擔你這種違規仔所造成的風險,你還理直氣壯,蠻厲害的
「不違規,就不用怕人檢舉」,就這麼簡單,還在那邊扯甚麼由誰檢舉的問題,根本就是模糊焦點!
沒人逼你違規,法律也不會故意設法讓你違規
Jason kid wrote:
光這句就可能構成了公然污辱的要件了,
而我對你的評論,是基於你自己說的話,
天天違規是你本人說的,當然不是說一個人不小心違規就代表他完全沒道德,
但天天違規,顯然不是出於不小心,而是出於故意。(天天違規可是你說的,我沒冤枉你)
故意天天違規還敢拿出來講,在普世價值下,就是道德瑕疵,你能否認這個觀點嗎?
一個人因為抱持著僥倖心理而違規,違規頻率高到用「天天」來形容
顯然他也不認為自己的一時方便,就是要其他用路人去承擔你造成的事故風險,
這種天天製造大眾風險,還認為舉人制度是個笑話的人,
在普世價值下,羞恥心顯然也有缺失,你能否認這個觀點嗎?
你對於我的評論,則完全是毫無依據的找架吵
你都引我的言了,還在某人某人的指桑罵槐,顯然你連指名道姓都不敢,
要嘛你對於一不小心產生的訴訟風險有忌憚,要嘛就是你認為網路嘴砲不用負責,
而我覺得你挺沒種的,有種你就指名道姓地講,然後告訴我,你基於我講的哪一句話,認為我不知羞恥,且道德有問題
我再來根據你的言論決定要不要跟你計較,
來來來,有種一點像我前段對你的言論及評價來源依據一樣,講清楚啊,不是很愛嘴砲?
Jason kid wrote:
念過書嗎,知道甚麼叫做「滑坡謬誤」嗎,不懂的話去google,
然後回頭好好看看,為什麼自己的言論毫無價值
Jason kid wrote:
來啊,號稱有邏輯的你,展開說說看,你要怎麼證明我的道德跟邏輯下限??
我等你,別縮啊
喔,可千萬不要說那種「沒被開罰單不代表沒違規」這種自我腦補的言論哦
在可被驗證的角度上,我這輩子開車沒被開過罰單v.s.慣性違規仔,誰比較有交通道德,完全可以受公評
而你認為我只是沒被抓到,不代表我完全沒違規,則完全是你的臆測,
你完全沒有任何證據和方式去證明你的言論,
你會有這種想法,我猜測你就是以你自己的個人經驗為出發點,
你天天抱著僥倖心理在違規,就會認為沒被開過單的人也跟你一樣會違規,
不管是偶爾不小心違規還是天天惡意違規,人家就只是比較幸運沒被抓到,
這心態在普世價值下,就是認為自己有違規的劣根性,別人一定也一樣,你能否認這個事實嗎
Jason kid wrote:
我說過這話嗎?你腦補的?
念過書嗎,知道甚麼叫做「滑坡謬誤」嗎,不懂的話去google,
我這輩子開車沒被開過罰單v.s.慣性違規仔,誰比較有交通道德,完全可以受公評
Jason kid wrote:
歡迎你把對我的評價是依據甚麼而產生的說出來,有種一點,證明一下你不怕訴訟,加油哦~~~
你想在01上跟我挑戰邏輯阿,呵呵,你找錯對象囉~~~
路人39 wrote:
呵呵
你有哪隻眼睛看到我不爽了?
第一篇回應你就已經說是要看笑話了
你是不是有失憶症?
路人39 wrote:
我講的天天違規就是超速啊, 時速40公里我也很難開到40以下
不小心踩深一點變成41就違規了, 你說呢? 大聖人
民眾能檢舉我速限40開41嗎?
你的腦袋還好吧?
路人39 wrote:
那就來啊, 我等你來告啊
是你先回應我的文的, 怎麼變成是我找架吵?
你顛倒是非的能力還真是厲害啊
不用根據了, 要告快點告, 我等著看你的廬山真面目
告不成的話我再在這裡公布給大家知道你這聖人的嘴臉
哈哈哈
路人39 wrote:
我不管有沒有念過書
都知道你這句話就是在承認自己也是會違規的那種人啦
真是笑死了, 還啥"紀錄上沒有違規"咧
紀錄上沒有不就是在講實際上有嗎?
自己掉到洞裡了自己不知道嗎?
路人39 wrote:
我不管有沒有念過書
都知道你這句話就是在承認自己也是會違規的那種人啦
路人39 wrote:
來啥?
我說你講這種話已經證明了你的道德和邏輯下限了
路人39 wrote:
當然是我比較有道德
哪像某人會違規還裝大聖人, 其實也是自己口中的違規仔
嗯?好像是在講某些會自己違規卻自己為是聖人在檢舉別人的檢舉魔人耶~~
路人39 wrote:
請問你沒違規的證明在哪裡?
路人39 wrote:
你能腦補我就不能腦補嗎?
路人39 wrote:
呵呵, 不知道是誰找錯對象耶~~拜託~帶種一點好嗎~~紀錄上沒有違規的大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