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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國道超車這種距離警方無法判定

讓一下不就好了...
sansen wrote:
我很好奇, 你開車都堅持前後都"安全距離", 才換車道嗎?
不要二分法!
我不會在後車這麼接近的情況下變換車道!
看樓主平常應該是國道龜車一族
不會開車就別出來
venderson wrote:
看樓主平常應該是國道龜車一族
不會開車就別出來
請問何謂""國道龜車一族""???
請問你如何判斷""樓主平常是國道龜車一族""???
紅斑馬不想開單,說無法判定就是定案了,想要硬逼紅斑馬出面,就是要頂上前車吧,有事故那些規定就會有用了,沒事故現在限縮檢舉後,想檢舉都不一定有機會。
kfc1780 wrote:
4/6您在國道公路警(恕刪)


人家進來後也迅速加速,
不知道樓主是心底哪一塊不舒服?

這讓我想到前幾天一台龜車高速公路龜最內線,
我方向燈也先打了過一秒才左切要超車,
他整個心情爆炸狂閃我大燈,
拜託我進去前就加速還比你快耶,也沒讓你剎車,
是在閃三小。
虛偽人魔在教你車頭要晃一下表示受驚嚇
要做到這麼虛偽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五十步笑百步,
嫌人家超車距離太近,
那要不要說說自己與前車的距離是多少?
白車在外側被慢車擋 , 不會等左側沒車時再變換車道? 想變換車道就打個方向燈也不管左後方有沒有車或覺得左後方車一定要讓 , 這不叫自私嗎? 原PO開中線並沒有和前車拉開過大的距離啊 ; 這種想切就切完全不管別人的每天總會遇到幾台...
這是高速公路日常,很容易處理,放一下油門即可。要計較這個,整條路都計較不完,何必跟自己過不去?轉個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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