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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危險駕駛 罰鍰將加重

電光老騎士 wrote:
本人以前開了20多年(恕刪)

沒錯 法規定得再嚴
被取締的機會微乎其微
大家根本沒在怕
像綁票案件,在台灣已經很罕見
不是綁匪變少
而且破案率近百分百
滿街都是監視器,只要調閱畫面
就算從北跑到南,多花點時間,還是可以追蹤到
加上手機訊號追蹤
搶銀行也一樣,很快就破案

香港的做法是,警方人手不足
不可能把勤務都用在抓無照駕駛
所以在英國殖民時代
設立交通督導員千名以上,隸屬警隊部門
賦予他們公權力,可以輔助警察開交通罰單
舉凡交通違規,他們都有公權力可以開罰單以及記點扣分
雖然他們沒有配槍,身上有穿制服
不服取締或攻擊交通督導員,視同妨礙公務罪
一經定罪同樣要關
而且這類督導員是在大街小巷巡邏
不要心存僥倖,以為偷雞摸狗違規一兩分鐘應該沒事
不知那裡有個督導員冒出來開單
尤其是在交通熱點
所以香港駕駛者在這方面比較謹慎

除了交通督導員,香港也設有輔警
就是給有正職的人下班去兼差警察
分擔警察的工作
我們的政府多年前曾提過要學香港設輔警
可是這些年都是停留在說說的階段
就像酒駕被攔查到不代表不能走直線~~

吼吼吼~~ wrote:
這樣大概會有一堆人跳出來說,沒駕照不代表技術不好,有駕照也不代表不是三寶

非常之不公平
ace ventura

沒錯, 酒駕撞傷人可以走直線就不算"不安全駕駛", 不用被起訴"公共危險罪", 不過要記得帶黨證[笑到噴淚][這我不行]

2022-04-27 8:45
使用車輛沒入後銷毀還實際些..罰款不交又能如何?當然這不可能.實際原因大家都懂..
無照駕車先刑事拘留一個禮拜比較有嚇阻作用!
UUSSDD wrote:
台灣法律就是很奇怪.(恕刪)


對方累犯嗎?已經快到上限了
過期無效 wrote:
沒錯 法規定得再嚴被(恕刪)


在台灣警察是弱勢的一方
吼吼吼~~ wrote:
惡意逼車致人死傷 加(恕刪)


我觉得直接关15天是个好办法,

罚钱有家人缴,害惨一家的经济,

直接处罚行为人的方式才会有效,

直接扣车刑事拘留,才会让这些人有所警惕,

当然,要先修法把这些危险行为列入违法范围。

於法有据,无从争议。
吼吼吼~~ wrote:
在台灣警察是弱勢的一方

同感 !
有權有勢的高官或是民代,
可以向警政首長施壓,
沒錢沒勢的民眾,
可以投訴警察,
上次就有人投訴警察在路邊違停警車取締違規,
還上01貼出警察局懲處員警的回覆信,
警政署前幾年因為警方躲起來拍違規挨批,
才通令員警要光明正大取締違規,
員警按照上級命令值勤,
還是挨K,
跟警察躲起來偷拍相比,
我覺得正面執法還比較適當,
投訴人認為做的事符合正義,
不認為自己是台灣鯛 !
曉得 wrote:
同感 !有權有勢的高(恕刪)

本來有較簡單解決方法
警力不足各地方都一樣
台北市兩任市長曾提議
在交通熱點區增設監視器
拍到違停,然後慢慢開罰單
不可能派警察二十四小時站崗
結果民代嗆聲於法無據
違憲,違法.....不能這樣來
然後喇? 沒有然後
不准這樣做就對
修法可以嗎?大家都不想得罪選民
碰都不敢碰
真的該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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