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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騎士無責.免賠定讞!死者家屬控:訴訟3年等嘸公道

sansen wrote:
看到前面剎車, 都不用看隔壁車道有沒有車?
這個法官怪怪的

你有把影片看清楚嗎?

(1) 影片一開始,汽車就已經打方向燈了


(2) 機車出現時,汽車已經在機車前方約15公尺處了


(3) 汽車超越公車並沒有立即右切,而是保持一段安全距離,確定右側車道沒車,再往右切


(4) 機車一直屬於汽車的同車道後車,機車見汽車右切後,也跟著右切


(5) 機車重大過失就在這裡,機車尾隨右切還不滿足,還想要再超越汽車,但是機車與汽車同一車道,沒有其他車道可超車,就加速往路邊硬鑽,硬是要同車道超車,當然就撞上了


結論:
汽車:無過失
機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未保持安全距離、違規超車、侵犯汽車路權
DB.Han

確實,講解的很詳細,整件事就是機車硬要鑽的問題

2022-04-21 8:26
cutebing

講解的很詳細

2022-04-25 3:54
wuwaiter wrote:
全台灣可能只有兩個人覺得怪怪的
你和受害者的媽媽...

這是不可能的
只有受害者的母親持反對意見不可能打3年官司
單純就是機車這邊的律師嘴砲輸了罷了
鄉民都是事後諸葛論
若判決是汽車也有部份肇責
也不會有幾個人像現在一樣說汽車零肇責才是對的
哪有可能憑兩個影片就能判定汽車零肇責?
那官司哪需要打3年?
jack sun

民事訴訟本來就會搞很久,你以為法官是只有這件案子?

2022-04-22 8:35
ace ventura

打3年很正常啊?! 又碰到疫情期間.

2023-06-14 13:51
joe185 wrote:
為何這種事故頻傳?
都是因為謊言結構的組成,考照制度不改,導致用汽機車駕駛人習慣糟糕,接著內線禁行機車並宣導機車靠右。
當機車無法跟上正常車流並會被逼到騎路肩,這樣會有比較安全?
政府有義務篩選出適合拿駕照的人卻不作為,讓駕駛人自生自滅,再來安裝測速照相機說是為了用路人安全?
相信很多人都有被逼車的經驗吧?
我開車但我支持汽機車平權。

你這觀點有很大的謬誤
汽機車駕駛人習慣糟糕是人性的問題, 跟考照無關
考照都有教你怎樣駕駛才是正確的, 但考完一堆人就拋在腦後
過去就是因為機車速度慢內線才會禁行機車, 避免阻礙車流
慢速車靠右, 快速車靠左, 一直有在講
宣導靠右也不是要求靠車道的右邊
而是靠較右側的車道, 這兩個是不一樣的
機車性能隨著科技進步一直在上升
以一般道路的速限白牌機車性能上根本不可能跟不上車流
跟不上基本都是駕駛的問題
又若你速度慢跟不上快車道的車流, 本來就要求該靠右到車流較慢的車道上
但台灣人就是, 你法規沒規定的我都可以做的心態, 簡單講就是道德低落
取消內側禁行機車反而會有更多的慢速機車大爺靠左騎
因為他們會說外側有很多公車, 大車很危險
看高速公路那些慢速車龜內線的習慣不就知道了?
造成速度比較快的機車駕駛無所適從
汽機車平權? 不要鬧了
天生性能和大小就不一樣怎麼平權?
那就跟男女平權一樣是個標準的謊言
喊平權不過就是為了自身想要獲得的利益罷了
台灣的問題是執法不嚴, 太多的民代關說
警方歸地方政府管, 地方政府首長又不敢惹民代, 官官相護
造成警方執法怠惰
台灣的民代制度才是萬惡的根源
ado016435

消滅機車這種落伍的交通工具或加強考照篩除不適任三寶, 不用怕無照, 無照就罰給他死, 一騎車就沒收他的工具, 看他有多少車

2023-06-15 9:41
web101tw wrote:
你有把影片看清楚嗎?(恕刪)



他真正開始往右邊切時, 是看得到機車的

我看起來這輛車是看到前面剎車, 加快往右閃速度, 沒看右邊有沒有車,
(普通換車道要4秒以上, 這台車大約2秒)
ado016435

硬凹, 肉包鐵還是肉包鐵, 不會比鈑金強

2023-06-15 9:41
就是"原同車道"前、後車要切入"右方同車道",但後車車速大於前車,依然是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到底有什麼難的。。。
2018.04 購入 Gogoro 2 的車主~
路人39 wrote:
你這觀點有很大的謬誤(恕刪)


不需要為政府找理由,最根源就是考照制度太鬆散,考照制度和道路規劃不改變一直治標不治本。
日本是不強制待轉,沒信心或是技術差的就去待轉。台灣政府就是逼強制待轉。
你可以去南投中心新村走看看什麼叫一路到底,左轉靠左即可。
汽機車不能平權說什麼笑話,要與大型重機比的話,四輪三寶大多數的確是比不過。
還是你騎車技術差被逼車逼到騎車沒信心?
或是你開車技術太差,遇到機車不知該如何是好,換車道也不會用方向燈,只好用逼車的叫機車讓開?
要不要把駕照剪掉,就搭大眾交通工具好?
如果你想看看我怎麼開車的,歡迎你來搭乘我的車。


外來政權沒有好好治理台灣,接下來的在野也是毒瘤,毒瘤怎麼可能頭殼撞到對自己選票不利的事情改正?

垃圾不分藍綠橘黃白
我開車但我支持汽機車平權
機車碰瓷前車失敗,因此死亡。前車也要不到修車費用,真倒楣。
平交道上亮燈了,汽機車搶快硬要衝過平交道,被火車撞死,火車有錯嗎?
joe185 wrote:
垃圾不分藍綠橘黃白
我開車但我支持汽機車平權


美國地大路寬機車極少, 可以汽機車平權

所有機動車輛含機車必須獨佔整個車道

連機車(即使125cc以下)都不准並排,

超車必須使用另一車道,

不准鑽車縫, 保證絕對安全.

告訴我台灣要如何可以汽機車平權?

要像東南亞及印度的狀況嗎?
bulahe

現階段機車就只會該該該的感覺啦。我想只要給它們汽車+行人的路權就不會該了。

2022-04-24 11:39
ado016435

機車騎久了就懶笨, 既要享受機械動力的方便, 又想要有行人及單車的自由及最大路權, 結論就是加強考照讓這些人上路前經過足夠的駕駛知識洗禮, 尤其是一定要上死亡事故影片課程

2023-06-15 9:44
sansen wrote:
他真正開始往右邊切時, 是看得到機車的

你不要堅持錯誤
汽車要右切是要看右側車道有沒有車
而不是看後面有沒有車





汽車在右切前,已經完全確認右側車道沒車
這是標準且合理的變換車道

要求前車把注意力持續放在後車上是不合理的(這會造成危險)
機車一直是屬於後車
前方資訊就在眼前一目了然
不但沒有做到最基本的『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反而還違規超車、侵犯前車路權
肇責當然100%

汽車免責定讞,法官判的好
silentcat

應該要肇責200%的...

2022-04-24 11:51
ado016435

真的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硬要撞上去, 法官判的好

2023-06-15 9:45
SHCC wrote:
3.(回應版主):休旅車看到前面煞車,打方向燈時,機車的位置還在老遠吧(且屬同車道後車)....

小結:機車相對速度過快,休旅車為前車,且當下無法察覺出機車會快速突擊右鑽...。或許刑事無責任,民事法官也判無須賠償?但道義上,應該還是要包個白包為宜(個人看法)。

附議大大的看法
不管刑事或民事 怎麼看休旅車都沒有責任
頂多包個白包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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