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里斯帝 wrote:我懂,很多不是刻意要(恕刪) 1. 沒有人要被插隊2. 那就要跟緊前車,讓想插你隊的車,想清楚3. 你的車有那種性能,你有那種膽與技術跟緊前車,又不A到前車?插隊時當然不會打方向燈啦打方向燈就不叫插隊,那是"借過"逼車.....那就錄下來,報警!!!。沒啥好為難的,不出車禍為原則!!!被逼要禮讓,就錄下來報警!!!開車就是那樣簡單,人車安全!!!
開得慢,心沒放在駕駛上,行車紀錄器有拍到。差不多就是,你讓別人跟車,別人在後面檢舉你剛剛好。特別很多遊手好閒的駕駛,只是出來消磨生命的,根本就不看路也不管號誌,也不在乎其他用路人的感受。慢慢騎、慢慢開,又不想等紅燈,被抓把柄剛剛好。至於那些飆車族,通常不礙路,跑得也快、有用心鑽車洞、紀錄器不一定拍得到。這些我都不會檢舉的,至少我敬佩你有用心駕駛。另外四下無人,我也還很遠,你愛違規我也都不檢舉。車多礙到人,就看心情了。
酷里斯帝 wrote:但,怎樣算影響到?大家的標準是什麼? 永不檢舉,讓對方能一輩子違規下去。因為夜路走多了就會碰到鬼看著新聞報導別人受苦受難,會特別的開心。看到大車就是要閃,整在天在那內輪差,幾個10年了。再幾個10年,一樣內輪差。再幾個10年,一樣冬天瓦斯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