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有重機才會飆車,
汽車、白牌、電動車都會飆,
要改的是人民素質,
不是限速法規。
我一直有一個疑惑,
憲法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在我看來應該解釋為,
在一條沒人沒車的道路上,
不應該有限速的限制,
現在的法律早已凌駕在人民的自由之上,
我認真懷疑政府執法過當。
但人民素質太低,
也無法分辨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導致限制性法規越來越多也蠻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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