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wli wrote:終於要講到安心保險了..."保險"本身就是一個"對賭"的觀念一方是付一點小錢,避開可能付大錢的機率另一方是收很多次沒出事的小錢,來cover可能久久一次的大錢(恕刪) 人家那個叫做「安心服務」,不是「安心保險」!如果是一種「臨時加保的險種」,基本上這多付的錢就該有對應的保單,但估計你要不到!至於「賭」,這點對了,假設$10,000的自付額,「安心服務」$500起跳,只要出事的機率小於1/20,基本上就賺了。這個機率和怎麼收錢是可以算得出來的!
感謝大家提供意見,因為我是覺得合約如果能夠做到雙方都能清楚,是最好,租用時能夠將重點說出,當時服務人員有說自撞也要報警就很好,但是沒有說若要給另一人駕駛(通常出遊都會有太太或女友可能會駕駛)保險要再加保。好吧!我認了繳17000吧!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