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刁民太多只會怪別人卻從不檢討自己罰100萬到時會被說成暴政 官逼民反為了選票 哪個政黨敢提就說酒駕修法好了 酒駕撞死人根本不敢修法死刑為什麼? 因為立院諸公們都怕會害到自己啊一天到晚跑攤 林森北路 到時豈不作繭自縛?老話一句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會選出什麼樣的政府政腐不敢啦 刁民們可以放心了結案
因為可能會造成反效果......如果經過測速照相發現被拍了要被罰100萬, 那不如後面就一路狂飆吧 反正也是罰100萬 除非你整條路裝滿測速照相..... 到時候可能就真的出事你知道酒駕罰則至今一直無法重罰[[[[其中一個]]]]考慮的點就是怕肇事者發現自己肇事後會被重罰,害怕而馬上逃跑,錯失留在現場打電話救援的黃金時間.......說到底這種問題最終的解決辦法還是提高素質.... 而不是靠罰則
我也覺得應該罰100萬。我想樓主最希望聽到這樣的答覆了抱歉!我今天晚上頭一直痛,痛到頭殼壞掉胡言亂語最近一直注意我的車速,真的會破產,機車隨便摧個油門都超過30,巷子超速記得連腳踏車也要一起受罰,這樣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