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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是事實,為什麼不予舉發!

我覺得還好咧,你按了喇叭那台車也切回自已的車道沒有硬切進來,何必舉發咧
樓主,你只是收到小驚嚇而已,放下吧世界會更美好
brooklynsparco

被退回也只能放下,謝謝指教[微笑]

2022-01-14 12:50
我對你檢舉內容的描述比較覺得有趣。

其實這裡你只要貼上你認為適用檢舉的法條就可以,成不成立警察自己會看影片判定。
除非是檢舉系統的範例法條沒有得選,才會在這邊特別補充適用哪條條款。
不需要像寫國小作文一樣,因為某某人怎樣,所以我怎樣.....
brooklynsparco

我後來看了看,也覺得好蠢,雖然辭不達意但我想警察是可以看影片幫忙說故事的

2022-01-14 13:01
看影片感覺是平常多少都會遇到的狀況~
不知道你開車時間多長~
比影片中更惡劣的駕駛不少~
有些你按完喇叭之後 他也會跟你沒完沒了~
只能說開車也是一種修養性格的試煉~
只要對方不是刻意的 就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如果這樣的情況還要檢舉那只能說樓主如果不是新手就是不適合在台灣開車!
brooklynsparco

大膽預測j大也是受檢舉達人迫害至深,不然就是駕駛老手,認為這樣的切入方式稀鬆平常,才不會被檢舉呢

2022-01-14 21:32
只能說,這標題太自信了
1. 法律面前本來就是人事時地物缺一不可,事實很重要,錯一個本來就不可採信
2. 都還沒走到執法單位審核該案件本身上違規是否成立,你就標題殺人,太自信了吧,違規是事實?
事實是都還走不到審核違規與否,就被你自身判定"已違規"事實,邏輯不通
brooklynsparco

@janhan58 是我心臟小顆容易受驚,也蠻好奇那一群是怎麼樣的一群,那J大開車大概會是哪種群?歐對了,我是受驚了,但哪裡看出來我是飆怒檢舉的問題人物?

2022-01-14 19:43
惱蠶是事實,為什麼不撤文
brooklynsparco

還勞煩您來看這一篇 [bye]

2022-01-14 15:52
如果樓主給錯誤地點,而員警開單了,被罰的申訴;
那樓主就有可能犯了"使公務員登記不實"哦~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brooklynsparco

收到,謝謝指教唷[讚]

2022-01-14 15:51
kk1973kk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情大條

2022-01-14 22:46
剛認真看了一下影片
我覺得應該是他原本跟你並行造成視線死角沒注意到旁邊有車
所以你八一下 他一發現馬上就切回去沒有硬切(感覺他自己也有嚇到)
真的要故意就直接切了 這種不小心的就算吧 大家開車難免會有不注意的時候
brooklynsparco

謝謝提醒,感謝理性發言

2022-01-1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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