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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罰單說不禮讓行人合理嗎?

可以提行政訴訟(要繳300元裁判費),
只是警察只要咬死,左邊有行人(只是行車紀錄器沒照到)就可以。
may0520
may0520 樓主

謝謝!也是,就是覺得前面兩台摩托車都沒有禮讓就過去了 我的確沒有完整停下來 但是有等行人過 反而抓我覺得很無言

2021-12-08 15:40
may0520
may0520 樓主

算了不爭了 謝謝

2021-12-08 15:41
may0520 wrote:
實在抱歉打擾大家,小(恕刪)


妳沒有明顯的煞車停住禮讓行人的動作

警察應該就是抓妳這一點

台北市抓很嚴,自己要小心

很面熟的點,我也在附近上班,沒辦法!內科一帶人超多

假動作做完整一點,避免被罰
may0520
may0520 樓主

謝謝 的確是沒有完整的停下來 是我的過錯

2021-12-08 15:39
鐵灰5D

能申訴就申訴,不然就認了,下一回假動作要做好做滿.......真的學個經驗,唉!

2021-12-09 8:48
你就沒禮讓是要申訴什麼啦!不會開車不要開啦!
may0520 wrote:
實在抱歉打擾大家,小(恕刪)

看完影片後, 確認妳確實是未禮讓行人,
因為妳的認知是右邊行人通過後, 妳才開車通過,
但行人通過妳車前以後,妳並未等他們離妳的車三公尺妳就開車通過,
所以才有這張罰單, 並不是左邊有人走過來.

先前的新聞報導
https://news.tvbs.com.tw/life/1264727
gidarli

但我看到的影像, 跟警察開單的理由認知確實是不一樣, 那個才是對的?

2021-12-08 15:49
may0520
may0520 樓主

不知道啊 我也很分裂 警察也沒有錄影 算了 上面一堆大大說申訴估計也沒用

2021-12-08 16:05
may0520 wrote:
實在抱歉打擾大家,不(恕刪)

給樓主建議
根據申訴科員表示,可以正式請求"執法員警提出秘錄器,違規事證錄像截圖之類"。
不然真的執法員警就當"法官"用了!他說了算~~
牙口無言真的事被當提款機了~~
被咬過才知道痛,那些風涼好漢言就當是大雪吧!
依據示意圖,行人動向和車輛方向,行車記錄器只有前擋的畫面,可是要看左邊車窗才看得到左邊行人吧。最好把前後整段影片放上來才知道事情原委。
台灣道路設計上就是個問題,在來駕駛觀念也不正確。
法規上行人優先,但道路設計難看到行人,超過8米寬道路,也沒設計行人安全島。
當你要左轉,遇到行人停車,確會擋在對向直行車道。
所以,法規上你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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