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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重機時速真的170,賓士駕駛會看不到?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MLB投手最快球速記錄是105.1英里,剛好就170公里。
主審看得到、捕手看得到、打者看得到、測速槍手也看得到。
一顆時速170的棒球都看得到、能立即反應,一台那麼大台的重機會看不到、反應不過來?
所以說什麼時速170來車看不到無法反應,那是推卸責任吧?
事實就是四輪大爺想怎麼開就怎麼開,C200車主應注意而未注意!!!


死者為大,一堆人不檢討四輪大爺的明顯違規,來檢討死者?

兩種解決方式,擇一
1.車輛應配備八支MLB測速槍,隨時告知車主各處來車速度,這樣才能在未經打擊訓練的情況下,精準判斷通過時機。
2.看到來車,無論多遠都應停下來等,避免因對方車速過快,誤判而發生事故。雖然可能等一個下午也過不了馬路,但至少可確保安全。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主審看得到、捕手看得到、打者看得到、測速槍手也看得到。
一顆時速170的棒球都看得到、能立即反應,一台那麼大台的重機會看不到、反應不過來?

樓主反串得不錯
一般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不是人人的反應都像運動員那樣敏捷
也不是所有動力機械都能在短時間內提速位移
http://www.flickr.com/photo.gne?id=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MLB投手最快球速記(恕刪)

先證明四輪大爺有違法
帕達鴨

這也是法規不嚴謹的地方,或者說太嚴謹的所在。

2021-11-21 7:20
死者為大,是要大什麼?

我只在乎重機"危險駕駛"的罰單開了沒?

就算人死了也要叫他爸媽繳啊

當整條馬路都他的?還好沒害到別人死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MLB投手最快球速記(恕刪)
01魔人,請管好你的腦袋,不要來煩我。
死者為大,這就是一種道德綁架
以棒球球速作比喻,這本身就不太恰當
何況大家都認為重型機車的速度是190-200公里,後面的機車是說170公里的速度都追不到
如果球速是190~200公里,誰可以打的到呢?
firedragon

後面的說170追不到?所以當時是在尬車嗎?

2021-11-22 0:55
wadashi wrote:
重機騎超過時速170(恕刪)

如跟旁邊的車差不多速度70(100也應沒事)!甚至170
就過了
我的相簿http://album.blog.yam.com/igor
我同意你說的
無奈幾乎所有人都譴責重機超速
只因為大部份的人都跟賓士車駕駛一樣
屬於三寶等級的
智障都開頭又大、尼喪,那你呢
alazif

對一個沒四輪的人會不會要求太高了

2021-11-20 20:36
冰原狼神

樓上中肯...

2021-11-20 20:48
這是在說什麼投手、球速,有腦子一點好嗎?
裁判、捕手、打擊手,不看球是要看胸部還是老二。
路上是沒車嗎?重機極有可能被汽車擋住了。
騎170來說直行車絕對路權,怎不說像不要命要人命,這不是危險駕駛,什麼才是危險駕駛!
棒球舉例不合適吧
選手們天天面對100多甚至以上球速在訓練
而且都有心理準備知道球要來了要投了

路上是很多100以上的車輛朝你衝來喔
還是在無預警下...
myfirstcar

原PO應該是Ubike族,或公車捷運族

2021-11-20 20:25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MLB投手最快球速記(恕刪)


將軍....死者為大,是沒必要檢討死者

宿命,任何用路人都有可能被170的物品A上來

有需要在FB01嘴,去檢討四輪大爺的明顯違規?

若你那位四輪車主,也會怎開? 你不會小心開到對面再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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