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男大生跟嫖客一樣,只有極少數會「夜路走多」中愛滋,但中了愛滋就一定要被同情?不能批判?這男大生不好好念書,對比同學一堆機車族,開著福斯休旅車在馬路上橫衝鬼切,充滿優越感!好不得意!如今夜路走多,碰到鬼,就很不幸?跟本沒人說瑪莎車主不該負責,法治社會,該罰,該判,該關,照程序走!請還原事情的本質:瑪莎車主先是受害者,後來變加害者!而男大生先是加害者,踢到鐵板,變受害者!這種亂開車,如果慢走道是摩托車,早就被撞飛了,用「被打到腦震蕩」換「撞死機車一條寶貴生命」,算是積德,賺到了! 大學生不好好念書,開啥車?
大概這個意思,沒錯大家看到三惡少打人,就一片撻伐,但,不會因為這樣就,鬼切變成對的了FB上一堆鬼切導致的車禍,受害者都求償無門,因為肇事者丟給保險後就不再過問,調節不出席只能說,每天在路上看到的三寶,我也不太生氣了,因為我知道,三寶還是交給三寶去處理最完美了,對了再講一次動手打人罪該萬死不可原諒別再神邏輯:認為鬼切錯的=認為打人對的
好比說,主張廢死的人如果殺到你的家人、你的愛人、你的子女仍然堅持主張廢死,我就真心配服你、信你的主張沒殺到你的子女之前,別來跟我主張廢死路上三寶害死你子女,你立場為何路上惡煞砍死你子女,又如何自處 (道理一樣)
Justiice wrote:路上三寶害死你子女,你立場為何路上惡煞砍死你子女,又如何自處 (道理一樣) 難道你認為應該用極度暴力手段來對付你們所謂的三寶?凡事有比例原則,OK!樓主的發言就是不適當!何況誰敢保證自己開車騎車,從沒發生過三寶的行為?年輕時血氣方剛年老時注意力變差,反應變慢新手時經驗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