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明顯是有爭議,很好申覆的,只是麻煩一點而已警察也是人,也會犯錯,合情合理。至於那個自稱想拉肚子,所以單手騎車的神人,他可以這麼說,不過請問如何證明?是說拉肚子也是單手騎車的合理解釋嗎?就像拉肚子要去汽車旅館一樣?
我也知道違規不好,我不是聖人,吃總是燒餅會掉芝麻的....但汐止最近檢舉魔人太猖狂,他有熟讀法規,即使沒有紅線,停在角角邊邊等人上車沒並排沒妨礙到別人,也會被檢舉(路口十公尺內違停),所以到汐止的請各位小心吧!!
stoak wrote:路口停等紅燈遭檢舉紅(恕刪) 之前也被檢舉過併排停車,但是裡面那台車是停在自家騎樓,算私人土地不算併排,害我必須要請假跑監理站申訴 (有成功)所以我認為警察機關受理檢舉案件根本就是無腦照單全收,第一線沒有在把關,沒有判斷此案件合不合理的能力"有疑慮可以向監理站申訴" 根本是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