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4481 wrote:
3.原來造成別人麻煩的人心態是這樣的 都成年人了 敢做不敢當
台灣的學校跟家庭教育真的很失敗
上法院對方0肇責狀況下 只要有証據証明 該項 因車禍引起需要賠償
基本上法官都會依收據內容判賠償 別被你的理賠專員誤導了
4.別以為有保險就能甩鍋 這種心態遇到會玩的 你一樣要出來處理
1. 首先,你言重了,敢不敢當這問題,我保上保險,就是對社會、對自己、對別人交代與負責,但並不是無法滿足對方的所有需求,就是不敢當、不負責
2. 我的責任就是花錢買保險,在意外的事故中,不管誰肇事,都盡量給予最大的保障跟負責,既然有保險,就是由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在情理法得範圍內,要負責到什麼樣的程度,關係到保險公司自主的評估與責任,他們要怎麼處理,在合法的範圍內不一定合理,但說穿了,不是我能作主,也不在我後續的責任範疇內
3. 如果這樣解釋不能滿足你的答案,願未來你能一生人品順遂,不要遇到需要保險公司出面的事,對方賠償若不能滿足,不管合不合哩,願你馬上跳出來當一個有擔當的人,無條件補滿其差額,但我相信你不會,因為批評別人發生的事,都很簡單,標準也都很高
4. 計程車單據的部分,我沒有多加說明,因為有討論,我就說明一下,我問過當時保險員為什麼無法理賠的原因,他說,車維修八天交通費12000,保險員原本請他提出單據跟google的上班路線證明,他說,他在新竹園區上班,人住新竹,以大眾交通工具並不是不便利,通常法院會看送修日數(修車廠出具證明),給予按該日數計算之「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的交通費,除非能證明行動不便、或是往返點的交通,確實有搭乘計程車或租車上下班或往返醫院之必要,否則,新竹到新竹一天1500的交通費,合理嗎?保險員看路線,說照google的路線,一天來回500是夠的,然後看到單據每一張價錢不一,對方說有時就順便去買晚餐買其他東西後再回家,先不說新竹到新竹一天1500合理嗎?新竹移動一天1500是要怎麼坐,表示對方也不老實的地方,坐著計程車到處移動到非上下班必要之處,還有一張2000多的,他說先去竹北再去竹南後回新竹,他就認為不合理,不需要談,多問,對方也沒耐心,一直說是因為車子維修才會坐計程車的,不是他的問題,沒交集談不下去,所以保險員決定告訴對方,要就提告,讓法院判賠不賠,或是該賠多少
5. 我也認同你說的,台灣的學校跟家庭教育真的很失敗,看到片面的資訊,就以神論的角度到處批評,如果保了第三責任險還不算負責、有擔當,是不是對方要什麼,不管合不合哩,照給才叫有責任、有擔當?
6. 一位K大被打臉,因不愉快所以留言後又拉黑我,但秉持尊重 (詳見13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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