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567 wrote:結果呢? 500公尺後就有這個路口了, 還是大直線呢,你雙黃線都敢超了,這個這麼大的缺口,你一定能秒超時速30的龜車。 其實每隔一段距離就有這種缺口很好操作的。說在後面等很久都是屁話。....(恕刪) 老實說,這個路口要超車然後要不壓到雙黃線,車子切出 / 切入的角度也算蠻大的了,是我我不會選擇在這裡超車
我車上有裝60瓦喊話器用的次數還真的不少,遇到下面這幾個都能用到1. 龜車2. 插隊3. 走在路中間的阿婆4. 沒開大燈的5. 開遠光燈的曾經有一次塞在中和交流道,一台計程車插隊,我就沿路罵了他15分鐘。隔壁計程車還搖下車窗跟他說: 欸~ 你旁邊那台在罵你捏!!插隊的計程車司機就皺眉頭一路聽我罵~
pc8801 wrote:話說有個印象就是新加坡人是不是以檢舉出了名的啊? 新加坡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勤,才能樹立守法風氣台灣是立法從寬,執法不勤,才會造就民眾檢舉風氣拿台灣比新加坡,其實是貶低人家了....
蓋大樓 wrote:濱海公路限速60,烏(恕刪) 年輕的時候就會超過去(早期不流行 行車紀錄器,沒這種困擾)現在有點年紀了,加上一堆行車紀錄器,就跟路隊長慢慢耗,等到有合法路段再來超車罰單貴,錢難賺,氣也沒用,討公道也沒用,違規事實擺在眼前,繳錢了事!
jason 567 wrote:500公尺後就有這個路口了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