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瑞菲 wrote:先附影片https:(恕刪) 1. 國道未規定任何情況下都應保持的最小安全距離 (亦即不論速度多少,都應該保持的最低限度安全車距)2. 你無法舉證他當下的時速,依目前的規定,小型車時速/2,大型車時速-20為安全距離
推估樓主的時速為85.26公里(表速應在90左右), 若彭山隧道的速限為80, 以表速90去開, 小弟不覺得是龜車以下是估算過程(一) 根據高速公路局資訊, 隧道壁上每隔50公尺設置消防設施乙套, 據此估計樓主車速 由樓主提供的影片可發現, 每過兩個消防栓一定會看到一標牌, 經比對Google實景, 此標牌為100公尺里程碑, 證明消防栓之間的距離確為50公尺(二)樓主提供的影片, 於17:46:27時經過第1支消防栓於17:47:24時經過第28支消防栓經過時間為 24+(60-27)=57 秒 = 57/60 分 = 57/60/60 小時經過距離為 (28-1)*50=1350 公尺= 1350/1000 公里時速為 (1350/1000)/(57/60/60) = 1350*60*60/1000/57 = 85.26 公里/小時
你遇上的是職業駕駛, 算是很有經驗的.再怎麼逼近你都不會做閃燈這種可以明確被認定逼車的動作你能做的只有開啟ACC (定速, 避免車速受心情影響變動太大), 格數設到5格 (後車越逼近你, 你與前車要離越遠, 以面突發狀況造成被追撞)反正就是他聰明知道這樣不容易被開罰你也聰明一點 ACC設定速限~速限+10%, 你也不會被認定龜車也罰不到你.葛瑞菲 wrote:先附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CeklZEeLrc在彭山隧道遇到緊貼屁股的貨車為了預防有爭議貼了完整一分鐘的影片7/21檢舉經過了數多天的等待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終於在8/7回覆不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