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幸越來越多人知道正確的路權但車禍這種東西就是人去決定肇責每個人看的觀點不同,最後的結果就會不同記得之前有看過幾件法院判決書是堤防的單線單向道前車汽車要右轉,後方機車在右後方要直走,然後就撞在一起最後上法院仍然判前方汽車有責任因為右轉仍須注意右後方的動態(對,你沒看錯,單線道還要注意右方)所以不用一直鑽牛角尖只要大方向對的就好了(就是你的肇責比對方小),細節就是吃人品跟運氣(有無肇責)然後有時候吃點虧能避免一堆麻煩事,就不要太去計較了
您忘了兩件事:這裡是台灣,更忘了您的車有標配:車外照後鏡還好她不是騎重機或超跑.您右轉之前已經有幾台機車那樣示範了.您還沒聯想到會有第3台,第4台機車.無論有無肇責,您的車破相了,騎士也摔得不輕又要作筆錄,要調解.......汽車要送修.....心情又不好.......總歸一句話:您擋了她的路.無語問蒼天 學會安全開車之前一定要經歷這些不愉快嗎?
pm7913有個疑問, 就算沒有槽化線, 那裡也算路肩對吧?車道線,用以劃分各線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循車道行駛。線寬10公分路面邊線,(一般俗稱路肩)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線寬15公分線外不可行駛機車我沒有實際到那裡不過從影片推測應該是車道線(10公分)與路緣
看來大家都忽略了一點汽車在還未通過"停止線"進入路口前,機車就已經在汽車右後側如果汽車"打方向燈的時間",不足以能讓後方機車預知汽車"要右轉",汽車很難完全脫責!若再以"前後車"的論點來講汽機車當下的碰撞點,很難說服判官以"前後車"的關係來做判決!我個人在右轉時,是絕對在"右後側、右後方"完全無車,或見對方"減速左移我才執行右轉,慢轉2秒 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事發生。以上提供各位參考機車行駛槽化線(固然有錯)同理: 行人未走斑馬線過馬路,汽車就能去撞行人嗎?
台灣法官對肇責的認定,違規與否似乎只是參考並非絕對?至於本魯在轉彎時,不論關門關的再密,還是會緊盯著照後鏡,深怕真的有不長眼的在表演特技,硬是想從轉彎側刷過,正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無,先不論違規對錯,多防著一點也是給自己省點麻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