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會檢舉別人,但基本上,除非對方違規明顯妨害到別人我才會檢舉。原因也很簡單,台灣道路畫線很多地方根本亂畫一通、法規也不完善。拿到槍就亂打一通,只是徒增社會亂象。讓大家檢舉違規是希望民眾能幫忙顧及警察無暇顧及的部分。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胡亂檢舉造成社會對立。到最後弄到法規哪天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只有執法者才有權利檢舉,這樣有比較好嗎?建議各位檢舉達人檢舉前先好好想清楚,這個人違規究竟是真的有心違規,還是制度殺人?而不是看到紅線就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