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00144799 wrote:我先說一個故事…三年(恕刪) 覺得是不是事情太複雜化了......你的對口是A車行....一開始就對A車行報警就好.......其他後面要A車行自己去處理就好.....辛苦你還跑來跑去的.....
直接提告就好了還在那邊自己追來追去 真可憐人家車行就是看你軟 好欺負直接跟車行說你要提告了 上法院講就好了你看他們罰單繳不繳還在那3/1分擔罰單 是要笑死誰?罰單他台北監理站就可以繳了不用到桃園 報車號就可以查名下罰單 直接繳掉了除非是扣牌 要繳回車牌的 有些才會指定你可以上交通監理網 輸入你的身分證字號查你名下還有沒有罰單就知道對方有沒有繳了
整件事情其實很簡單直接跟A車行說罰單要不要處理不處理就直接提告A車行至於B車行根本就不用管他跟你沒關係提告不困難,到派出所做個筆錄再來就等2個月以上,等地檢署通知開庭準時出庭即可然後,應該就沒什麼事了車行就是看準一般人怕麻煩不會提告
通常這種鳥事,若苦主是侯友宜的親戚,應該10分鐘就解決了....................沒關係就有關係,有關係,就沒關係............................................................
gn00144799 wrote:目前結論是我當初購車後沒追「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的下落,理虧吃1/3罰單,B車行沒查清楚車子來源,且違規駕駛,負責1/3,就看A車行願不願意為沒保管好車子,負責1/3。 樓主太佛心了!明明就是A車行想整理後賣車,搞丟車子又不跟車主講實話,B車行收了贓車轉手賣,實在太亂來!
我想有一個問題只是合理的猜測是不是A車行當初只報廢車牌但是機車沒送去回收廠或是自己把車留著當做是二手零件備品然後就是過了一段時間N年那位林老先生的黑色車子引擎壞掉了牽去給A車行修理結果A車行就把你的那顆引擎換上去黑色車子了或是A車行也收了一台一樣的車結果把引擎換到黑車上在便宜的賣給那位不知情的林老先生或是要賣給林老先生之前就有告訴林老先生這台車是AB車然後會告訴他後續該注意的事項所以車子在外違規被照相違規的和稅金沒繳的都是罰車牌主人但是被警察當場欄下來的警察會對照車型,顏色所以就被當場抓到是AB車當場扣車了我想A車行說失竊的謊言可能性比較大你看有很多的機車車行外面有放著一些很老的沒在騎的機車那些都是要當零件備品的有些已經找不到零件的車和2手零件便宜都是用那些零件來維修汽車也是很多殺肉場2手零件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