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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線11名學生族重機車聚 彰化擬採重罰330萬

富二代有好車騎,罰錢了事,為什麼沒有打警察
Nightmareseal wrote:
又是中彰屁孩群聚https...(恕刪)


本月最療育新聞
白目
幹嘛那麼多人~

以後約 9個人就好

OmegaSho

屁孩還有轉正成為國家棟樑的機會,這群作秀老人可以下去了

2021-06-07 17:01
gv2500 wrote:
白目(恕刪)

+1,
卍 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 ~ 朱昇 卍
不用替他們擔心啦,反正爸媽會幫他們繳罰款啦 !
Nightmareseal wrote:
彰化警分局長婁自強指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違反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禁令,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依照本案11人、每人6萬元計算,總罰鍰最少66萬元,若以最高罰計算,總罰鍰將高達330萬元,一旦以最高罰裁罰,則將創下全台群聚開罰的最重罰鍰。


政府非法行政?

第 37 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
關(構),採行下列措施:
一、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
二、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
三、管制特定區域之交通。
四、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
五、限制或禁止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
所。
六、其他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
各機關(構)、團體、事業及人員對於前項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第一項地方主管機關應採行之措施,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
應依指揮官之指示辦理。



交通檢舉引用錯條款就不予舉發
請問 第 37 條 哪裡有寫
"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 ?

公司上班就不是"群聚"?
大眾運輸就不是"群聚"?
Dwing wrote:
政府非法行政?第 37(恕刪)


我記得中央有說過上班上課不算群聚~~


所以京元電可以正常開工啦!!


萬歲~ 台灣發大財
都高中、大學了,還不會算數?不用算很多,算到十就好,這也辦不到?
好啦,三級警戒很悶,想出來車聚就聚,怎麼搞到人家叫警察來?連好好聚會也不會嗎?
氣死人
1.首先再次地感謝群聚的車友們,有你們的贊助金額讓我們防疫資源又增加不少!
2.也希望法官&檢察官們把贊助金額給提高到上限並累罰,疫情緊張敢群聚的車友,本來就桀驁不馴也一直看不起&瞧不起 法官&檢察官 認為兩者都是沒有卵蛋的傢伙!也就是紙老虎~屁都不敢放! 重重拿起~輕輕放下!
不是嗎?
3.警察先生一直抓!牠們一直放! 難怪法官&檢察官都聲名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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