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要當哪一種自以為沒違規達人要辛苦一點,機車一點:假日去大賣場找路口排隊的,下課接送小孩的機車越線的,機車沒停在待轉格內的,變換方向燈未合乎規定的...等等還有機百種可以想不怕被打,勇敢一點,更機車一點的:去找行人只要有一隻腳踏到在馬路上的就檢舉沒走在斑馬線內的,裝隔熱紙或行車紀錄器非原廠型錄上有的配備換副廠品的......等等一樣有幾百種可以想輕鬆一點,一樣機車的:找一個類似下方的道路,全台灣應該很多可以合法停車...把車停出來一點點就好,後面架台攝影機,誰過去都會壓到雙黃線
秋心之客 wrote:常常有要接女友老婆的車輛停在園區停車場出口的平面道路的紅線上,所以小弟會在尖峰時段提醒相關違停車輛盡速離開,結果有部分駕駛人就惡言相向甚至威脅個人生命, 這種不要臉的人超多的,01 也不少 !
檢舉在台灣近幾年是不是興旺起來,從FB、YT到交通違規,如果有獎金領有錢拿說是"抓耙仔"也不為過,台灣人應該很討厭"抓耙仔"的!但檢舉交通違規沒錢領那應該就是為了大眾的安全,仗義檢舉!不過有些交通罰單真的令人搖頭,比如塞車時匯入車道沒打方向燈也舉發,明顯就是被後方車子行車紀錄器拍下,這就不知道要用什麼心態來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