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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穿雨衣被魔人檢舉!請支持鄭正鈴委員的提案給警察所有違規皆有裁量權

要增加檢舉不成功時, 針對檢舉人做追討相關行政費用的動作就好

既然是專業檢舉人, 沒被檢舉成功被追討費用應該很合理吧!!!!
cake_pochacco wrote:
但請牽車上去,穿好後再牽車下來
就沒違法問題

你自己說
牽車有可能嗎?
力爭上游小魚乾 wrote:
要增加檢舉不成功時,(恕刪)

我覺得不太可能
除非檢舉有獎金
現在沒獎金結果檢舉不成還被討費用就變不公平了
路人39 wrote:
你自己說
牽車有可能嗎?


我也是機車騎士
年輕時也是貪方便隨便騎上騎樓
有小孩後,自己帶小孩走在騎樓人行道才知道那些騎在騎樓人行道的騎士多討厭,多危險。然後自己就不再做那個讓人討厭的騎士

就事論事,我前面也提到檢舉者是因為檢舉違停被撤銷罰單
若是檢舉騎乘在騎樓,我想這罰單是不會被撤銷的
法院只有認證臨時停在騎樓穿雨衣是合法的,不能自行擴大成騎車上騎樓穿雨衣是合法的
警察裁量權不是重點
重點是騎樓違停應該修法進一步解釋
有些縣市騎樓就有部分區域允許停車
幾十年前訂的法律拿到現今不適用也不做修法調整
不就政府跟拿錢不辦事的民代造成的
對~同樣的情景...一大堆紅牌重機擠在快速道路路肩穿雨衣(千萬不要打鬧嘻笑啊)...
力爭上游小魚乾 wrote:
要增加檢舉不成功時,(恕刪)


快去提案
宙王 wrote: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恕刪)
該罰檢舉人浪費公眾資源。
cake_pochacco wrote:
就事論事,我前面也提到檢舉者是因為檢舉違停被撤銷罰單
若是檢舉騎乘在騎樓,我想這罰單是不會被撤銷的
法院只有認證臨時停在騎樓穿雨衣是合法的,不能自行擴大成騎車上騎樓穿雨衣是合法的

我的重點樓上46樓已經有人發現了
cake_pochacco wrote:
我也是機車騎士年輕時(恕刪)


就一堆腦×

警方是依法行政,罰不罰應是由法官裁量

不然就會有徇私且標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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