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691011 wrote:是不是該正名為低速公(恕刪) 真的龜速車被警察看到還是會被開單但是開100、110km/h並不算龜速某些台灣人認為的龜速 = 比我慢就是龜速 (就算前車已經開到120、130km/h了)
真心認為監理單位要加考速差反應及空間判位, 用以淘汰不合格(無法在高速狀況下作出合適的操作回應, 就是反應太慢不合格)的駕駛,是的就是叫龜車駕駛滾蛋, 沒本事開快車(反應遲鈍)就不要來高速公路阻礙大家。b691011 wrote:是不是該正名為低速公(恕刪)